哪些工伤保险待遇项目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发布日期:2026-01-30 11:06
  • 信息来源: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编辑:徐玥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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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职工的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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