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 发布日期:2026-09-15 15:08
  • 信息来源: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编辑:姜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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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其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中国与有关国家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对认证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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