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发布日期:2026-10-12 08:01
  • 信息来源: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编辑:姜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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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办理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三)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相关文件;

(四)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或者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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