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应当在登记申请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
  • 发布日期:2026-07-15 16:27
  • 信息来源: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编辑:姜文轩
  •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申请人应当在登记申请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申请人可以通过全国统一电子营业执照系统等电子签名工具和途径进行电子签名或者电子签章。符合法律规定的可靠电子签名、电子签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