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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机关办理登记
发布日期:2026-06-16 09:47
信息来源: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徐玥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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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场主体类型依法向其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具有登记管辖权的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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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应当在登记申请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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