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发布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1-20 16:05
  • 信息来源: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编辑:张杰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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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成员单位:

现将《关于发布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事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区工作实际,认真参照执行。

 

 

2023年1月20日    



关于发布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制

审批事项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2号)、省工改办关于印发《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考评指标体系(2022年修订版)》的通知(鄂工建审改办〔2022〕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扩大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事项,提高审批便利度,对我市46个(含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实行告知承诺制。现将具体清单予以发布,请各成员单位认真抓好落实,各县(市、区)、高新区可参照执行。

附件: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2023年1月13日


附件:

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序 号实施单位主项名称承诺方式原申请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后需提交申请材料备注
1市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事项告知承诺1.申请人提交的拟建项目节能审查申请文件;
2.申请人提交的拟建项目节能报告(可由项目单位自行编制)。
节能审查告知承诺表。符合节能区域评估条件的项目
2市气象局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事项告知承诺1.《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申请表》;
2.雷电防护装置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
3.设计中所采用的防雷产品说明书、规格、参数等相关材料。
1.《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申请表》;
2.雷电防护装置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

3市气象局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事项告知承诺1.《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申请表》;
2.雷电防护装置竣工图纸等技术资料;
3.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和安装记录。
1.《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申请表》;
2.雷电防护装置竣工图纸等技术资料。

4市城管执法委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事项告知承诺1.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申请表;
2. 项目合法性来源材料;
3. 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各类建设项目
5市住建局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事项告知承诺1.城市排水许可申请表;
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
3.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
4.排水户内部排水管网、专用检测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等材料;
5.排水水质合格承诺书;
6.排水隐蔽工程竣工报告;
7.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应当提供已安装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
8.按规定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的有关材料。
1.排水许可申请表;
2.申请城镇污水排放管网许可承诺书。

6市住建局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联合图审、含消防、人防、技防等)事项告知承诺

低风险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对建设工程作出质量安全承诺,即可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低风险以外的一般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实行承诺制办理施工许可,地下室底板(承台)施工前审查合格即可。
7市水利和湖泊局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事项告知承诺1.洪水影响评价审批表;
2.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3.项目业主申请文件。
1.洪水影响评价审批表;
2.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8市水利和湖泊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事项告知承诺1.申请人提交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许可的申请;
2.属编制报告书的项目,申请人提交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3.若属编制报告表的项目,申请人提交的生产建设项目报告表;
4.建设项目基本资料、立项批文、施工方案及位置图。
1、属编制报告书的项目,申请人提交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2、若属编制报告表的项目,申请人提交的生产建设项目报告表 ;
3、建设项目基本资料、立项批文、施工方案及位置图。

9市水利和湖泊局取水许可事项告知承诺1.项目取水许可申请文件;
2.项目取水许可申请表;
3.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取水许可)(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也可委托有关专业机构编制);
4.涉及影响与第三方有利害关系的,申请人需提交与第三方的协商意见或第三方承诺意见书;
5.取水许可发证时,应提供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和审查机关的技术审查意见及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验收意见。
1.项目取水许可申请表;
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取水许可)(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也可委托有关专业机构编制);
3.涉及影响与第三方有利害关系的,申请人需提交与第三方的协商意见或第三方承诺意见书;
4.取水许可发证时,应提供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和审查机关的技术审查意见及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验收意见。

10市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材料告知承诺项目备案信息的登记表无该事项由于材料减免已无需申请材料。
11市发改委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材料告知承诺1.由主管部门提交的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审批申请文件;
2.申请人提交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含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篇和招标核准申请表;可由项目单位自行编制);
3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4.节能审查部门出具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或节能报告(按照《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不需要进行节能审查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出具说明,列明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年电力消费量及不需要进行节能审查所依据的文件条款,并加盖公章);
5.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可不由项目单位提供;已列入有关规划的项目无需提供);
6.交通运输部门出具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审核意见(仅指涉及影响航道通航的项目)。
1.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审批申请文件的承诺书;
2.申请人提交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含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篇和招标核准申请表;可由项目单位自行编制);
3.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4.节能审查部门出具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或节能报告(按照《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不需要进行节能审查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出具说明,列明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年电力消费量及不需要进行节能审查所依据的文件条款,并加盖公章)。

12市发改委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批材料告知承诺1.由主管部门提交的拟建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批申请文件;
2.申请人提交的初步设计报告文本(可由项目单位自行编制);
3.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可不由项目单位提供)。
1.拟建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批申请文件的承诺书;
2.申请人提交的初步设计报告文本(可由项目单位自行编制)。

13市城管执法委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材料告知承诺1.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申请表;
2.占道挖掘方案;
3.项目实施的来源文件;
4.桥隧安全技术审查意见或安全保护协议;
5.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
占道挖掘方案。
14市城管执法委项目配套绿化工程竣工核实(合并在规划条件核实)材料告知承诺1.工程概况资料;
2.施工技术资料;
3.质量保证资料;
4.工程竣工资料;
5.工程质量报验资料。
1.施工技术资料;
2.质量保证资料;
3.工程竣工资料;
4.工程质量报验资料。

15市民防办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材料告知承诺1.由承担防空地下室设计的人防专项资质设计单位出具的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主要包括:防空地下室总平面图、各专业平时和战时平面图、人防建筑设计说明等),及第三方图审报告。(该项只针对申请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                                          2.享受易地建设费优惠政策的项目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项只针对申请易地建设人防工程的民用建筑项目);  
3.符合《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条规定,符合易地建设条件的论证材料(出具单位盖章)(该项只针对申请易地建设人防工程的民用建筑项目);                                                  4.经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包括规划总平面图)《规划(建筑)方案批准意见书》;
5.防空地下室建设或易地建设申请表 ;  
6.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交费凭证。(该项只针对申请易地建设人防工程的民用建筑项目)。
1.由承担防空地下室设计的人防专项资质设计单位出具的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主要包括:防空地下室总平面图、各专业平时和战时平面图、人防建筑设计说明等),及第三方图审报告;                     2.经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包括规划总平面图)《规划(建筑)方案批准意见书》;
3.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交费凭证。(该项只针对申请易地建设人防工程的民用建筑项目)。

16市民防办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材料告知承诺1.监理单位出具的人防工程监理报告;
2.人防工程全套竣工图;
3.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制作、安装质量检验评定表;
4.临战转换技术措施;
5.人防工程开工登记表;
6.人防工程隐蔽工程验筋会议纪要及检查记录;
7.施工单位出具的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自评报告;
8.人防工程质量保修书、人防防护设备保修书、己安装人防防护设备清单及暂缓安装人防防护设备清单、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人防防护设备质量安装检测综合报告。
1.监理单位出具的人防工程监理报告;
2.人防工程开工登记表;
3.施工单位出具的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自评报告;
4.人防工程质量保修书、人防防护设备保修书、己安装人防防护设备清单及暂缓安装人防防护设备清单、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人防防护设备质量安装检测综合报告。
5.申请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承诺书。

17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材料告知承诺1.环评审批申请表;
2.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4.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或省核与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出具的评估意见(含专家技术审查意见);
5.建设单位编制的公众参与说明材料;
6.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及通航、渔业水域等项目,需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意见;
7.建设单位承诺书;
8.依法公开的环评文件全本。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承诺备案申请表;
2. 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环评机构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版);
3. 由负责审批的环保部门委托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意见(未委托评估机构的, 出具专家意见);
4. 建设单位编制的公众参与说明材料;
5.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及通航、渔业水域等项目,需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意见。

18市生态环境局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材料告知承诺1.《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
2.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文件;
3.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4.其他相关文件,监管承诺函。
1.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2.其他相关文件,监管承诺函。

19市文旅局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材料告知承诺1.请示文件;
2.工程设计方案;
3.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及保护方案;
4.考古调查.勘探报告(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和涉及地下文物时须提供)。
考古调查.勘探报告(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和涉及地下文物时须提供)
20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材料告知承诺1.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及文件;
2.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3.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和规划相关文件;
4.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及文件;
2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21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材料告知承诺1.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及文件。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及文件。

22市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合并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材料告知承诺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2.施工、监理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3.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项目组织机构和负责人名单;
4.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
5.图纸一套;;
6.五方责任主体承诺书。
1.施工、监理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2.五方责任主体承诺书。

23市住建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并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材料告知承诺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2.消防设计文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消防设计文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4市住建局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材料告知承诺1.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申请表;
2.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身份证明;
3.设计图纸、位置平面图及详细数据资料;
4.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同意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书面意见。
1.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申请表;
2.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同意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书面意见。
申请人承诺后,审批部门依据现场勘验情况作出审批意见。
25市住建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材料告知承诺1.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阶段申请表;
2.用地批准手续;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明材料;
4.施工图联合审查合格书(含消防、人防、技防);
5.监理中标通知书(质量监督手续材料)、施工中标通知书,依法不需要招标的由建设单位提供自主发包承诺书;
6.施工合同、监理合同(质量监督手续材料);
7. 施工需要的资金已落实承诺书;
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安全管理措施
9.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项目管理机构组成名单(质量监督手续材料);
10.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全套(特殊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材料);
11.五方主体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质量监督手续材料)。
1.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阶段申请表;
2.用地批准手续;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明材料;
4. 施工图联合审查合格书(含消防、人防、技防);
5.监理中标通知书(质量监督手续材料)、施工中标通知书,依法不需要招标的由建设单位提供自主发包承诺书;
6.随州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
一般建设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可提供告知承诺书在基础底板施工前完成,低风险项目承诺后无需提供施工图联合审查合格书。
26市住建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材料告知承诺1.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
2.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4.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5. 住宅使用说明书;
6. 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7. 环保部门验收合格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8. 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9. 消防部门按消防管理规定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或消防验收备案有关凭证。
1.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4.消防部门按消防管理规定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或消防验收备案有关凭证。

27市住建局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材料告知承诺建设工程档案验收通知单无
28市住建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材料告知承诺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29市住建局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备案(合并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材料告知承诺1.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4.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材料;
5.排水管渠竣工测绘报告;
6.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30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材料告知承诺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申请材料。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申请材料。
3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材料告知承诺1.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申请表;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资批准文件或投资核准文件或投资备案登记文件;
4.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审查机构出具的实测湖北坐标现状地形图及电子报批文件;
5.道路或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方案图及电子文件;
6.《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及电子附图(湖北坐标);
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单位出具的实测现状地形图及电子报批文件。
32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合并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材料告知承诺1.规划条件;
2.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3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材料告知承诺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报告;
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据;
4.方案设计图(纸质蓝图及电子文件,市政项目3份,非市政项目5份);
5.1:500现状地形图;
6.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7.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8.委托他人申报手续的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
9.《划拨决定书》及附图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图;
10.《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划拨用地还需提交《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1.方案审查意见.《建设规划方案批准意见书》及审批蓝图。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方案设计图(纸质蓝图及电子文件,市政项目3份,非市政项目5份);
3.1:500现状地形图;

3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材料告知承诺1.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申请表;      
2.当地村委会审查意见;
3.户籍证明文件;
4.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5.工程设计图纸;
6.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7.申请人委托证明文件;
8.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工程设计图纸。
35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核发材料告知承诺1.建设工程规划核验(验收)申请表;
2.建设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
7.施工(竣工)图纸;
8.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
1.建设工程规划核验(验收)申请表;
2.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

36市水利和湖泊局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材料告知承诺1.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申请书;
2.建设项目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救措施方案;
3.政府或政府部门关于建设项目建设的批准文件或有效证明材料。
1.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申请书;
2.建设项目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救措施方案。

37市发改委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材料真实性承诺1、由主管部门提交的拟建项目项目建议书审批申请文件;
2、申请人提交的项目建议书文本(可由项目申请人自行编制)
1、由主管部门提交的拟建项目项目建议书审批申请文件(含政务事项承诺书);
2、申请人提交的项目建议书文本(可由项目申请人自行编制)
填报时对真实性作出承诺,事后监督检查。
38市国安局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材料真实性承诺1、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申请书;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免提交);
3、营业执照(免提交);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5、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免提交);
6、建设项目投资性质、使用功能、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说明文件;
7、建设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1:2000地形图或1:500总平面图;
8、建设项目整体规划设计方案或内部智能化集成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信息网络系统等设计方案
1、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申请书(含政务事项告知承诺书);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免提交);
3、营业执照(免提交);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5、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免提交);
6、建设项目投资性质、使用功能、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说明文件;
7、建设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1:2000地形图或1:500总平面图;
8、建设项目整体规划设计方案或内部智能化集成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信息网络系统等设计方案
填报时对真实性作出承诺,事后监督检查。
39市民宗委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材料真实性承诺1、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申请书;
2、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同意的书面材料;
3、拟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设计草图、位置图、效果图及可行性报告;
4、有权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材料;
5、建设资金证明
1、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申请书(含政务事项承诺书);
2、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同意的书面材料;
3、拟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设计草图、位置图、效果图及可行性报告;
4、有权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材料;
5、建设资金证明
填报时对真实性作出承诺,事后监督检查。
40市住建局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材料真实性承诺1、燃气(热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燃气(热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4、燃气热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
1、燃气(热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燃气(热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4、燃气热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含政务事项承诺书)
填报时对真实性作出承诺,事后监督检查。
4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材料真实性承诺1、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申请表及申请报告;
2、宗地平面界址图、竖向界限图;
3、城镇地籍测量资料;
4、营业执照;
5、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6、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
7、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8、《规划设计条件》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申请表及申请报告(含政务事项承诺书);
2、宗地平面界址图、竖向界限图;
3、城镇地籍测量资料;
4、营业执照;
5、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6、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
7、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8、《规划设计条件》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填报时对真实性作出承诺,事后监督检查。
42市水务集团供水报装事项承诺1、申请表;2、承诺书1、申请表;2、承诺书
43市供电公司供电报装事项承诺1、申请表;2、承诺书1、申请表;2、承诺书
44市中燃公司供气报装事项承诺1、申请表;2、承诺书1、申请表;2、承诺书
45市铁塔公司通信报装事项承诺1、申请表;2、承诺书1、申请表;2、承诺书
46市广电公司广电报装事项承诺1、申请表;2、承诺书1、申请表;2、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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