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预算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各商业银行:
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文件要求,对参加我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只要近三年在中国信用网和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反馈信用良好的,请在融资、投标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给予支持,如有需要帮助的请及时与曾都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联系,我局将积极配合。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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