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2整改销号公示
  • 发布日期:2023-05-17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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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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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2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随州市仅创建省级及以上示范乡镇13,占比不到30%;省级及以上示范县(市、区)数量为0

整改目标

提升省级及以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占比。力争今年我区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整改措施

加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力度。鼓励各地大力开展市级、省级及以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创建;年内成功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0年底,我区生态区创建工作已通过省级专家评审。

整改完成情况

曾都区4个乡镇均为省级示范乡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占比100%2021年曾都区通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鄂环委20215号《关于授予宜昌市等 19 个市(县、区)“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区)”称号的通报》。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目标要求,该项完成整改目标,符合整改销号要求。

本公示自本日起生效,七天内若发现不属实内容请举报,举报电话:07223321457

      

20235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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