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2,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随州市仅创建省级及以上示范乡镇13个,占比不到30%;省级及以上示范县(市、区)数量为0。
二、整改目标
提升省级及以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占比。力争今年我区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三、整改措施
加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力度。鼓励各地大力开展市级、省级及以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创建;年内成功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0年底,我区生态区创建工作已通过省级专家评审。
四、整改完成情况
曾都区4个乡镇均为省级示范乡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占比100%;2021年曾都区通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鄂环委〔2021〕5号《关于授予宜昌市等 19 个市(县、区)“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区)”称号的通报》。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目标要求,该项完成整改目标,符合整改销号要求。
本公示自本日起生效,七天内若发现不属实内容请举报,举报电话:0722—3321457。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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