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26整改销号公示
  • 发布日期:2022-09-13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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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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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26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随州市委、市政府要依法依规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地,对落实责任不力等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严肃责任追究。

整改目标

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管环保”责任。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力问题,坚决追究到位。

整改措施

1.督促落实环境保护“一票否决”,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管环保”责任。

2.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严格对生态环境损害行为追责问责。对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不力、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不力,特别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3.对督查组移交的具体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认真组织调查核实,厘清责任,追究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

强化监督执纪,严肃追责问责。以“零容忍”的态度,坚持快查快办,紧盯生态环保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强化区、镇(街道、管委会)纪(工)委二级联动,建立生态环保领域问题线索“绿色通道”,确保线索移交不过夜、查办案件不逾期,确保生态环保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有效办理。实行“一案三查”,案件一经查实,不仅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上追一级,追究单位领导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深入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交办信访问题整改督导和追责问责处理工作,对发现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及时处理。今年以来,共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问题15人,形成了强有力震慑。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目标要求,该项完成整改目标,符合整改销号要求。

本公示自本日起生效,七天内若发现不属实内容举报,举报电话:0722—332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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