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21整改销号公示
  • 发布日期:2023-05-17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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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谢沛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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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21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规范建设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严厉打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行为。

整改目标

2021年底前完成乡镇及以下“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保护长效机制。

整改措施

1.深入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对“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环境问题,落实责任,严格整改,台账式管理,确保全部按期整改销号。

2.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保护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管理,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立标定界、违法问题清理整治等三方面要求,对新增和调整的水源地开展清理整治,及时发现和解决水源地环境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整改完成情况

1.加强监管力度和隐患排查,保障饮用水源地水源安全,提升全区居民饮水质量。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严格按照《随州市城乡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水库的日常环境管理,加大对饮用水水源地库区巡查力度,动态掌握和了解饮用水水源地水库现状,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各种问题,及时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现场查看、调阅资料、调查取证等方式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库巡查工作,针对饮用水水源地水库环境问题开展检查工作;全面排查饮用水源地环境风险隐患,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行动,拆除两河口水库拦汊筑坝2处,坚决消除环境风险隐患,保障水源安全。

2.加强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于2019年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明确了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并安装防护网,同时做好维修养护工作。目前曾都区5个乡镇及以下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均已完成规范化建设。

3.定期开展水源地水质监测。按照监测方案对乡镇及以下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定期进行水质监测,对水质波动情况认真分析研判,确保水源地安全。2022年曾都区5个乡镇及以下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目标要求,该项完成整改目标,符合整改销号要求。

本公示自本日起生效,七天内若发现不属实内容请举报,举报电话:07223321457

                            20235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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