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15整改销号公示
  • 发布日期:2022-03-30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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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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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15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城南垃圾填埋场尚未实施规范封场,原渗滤液处理设施未修复,渗滤液仍采用应急设施处理,部分渗滤液通过泄洪沟进入下游无防渗措施草堰塘,已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地下水观测井(南侧200米)监测结果显示,氨氮超标190.5倍。烟岱包垃圾填埋场和府河镇垃圾填埋场截洪沟和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不完善,存在环境风险隐患,有的已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整改目标

城南垃圾填埋场区覆盖绿化、渗滤液处理及下游堰塘水质治理达标。确保场区雨污分流、渗滤液有组织排放,对垮塌的斜坡覆土进行恢复,采取有效的防渗密闭措施,并对收集的垃圾渗滤液进行无害化处理。

整改措施

1.配合市级对城南垃圾填埋场进行封场生态修复,开展下游堰塘治理,确保渗滤液处理区设备稳定运行,下游堰塘水质达标,对烟岱包垃圾填埋场、府河镇垃圾填埋场及其他隐患点位实施规范化封场整治,完善截洪沟建设,实现雨污分流;完善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对渗滤液产生、收集、转运、处理严格实行台账化管理。

2.加强各垃圾填埋场封场整治后的日常巡查管护力度,切实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整改完成情况

1.制定城南垃圾填埋场下游草堰塘生态修复应急治理方案。采取曝气增氧、生物治理等应急措施加快净化堰塘水质,20219月经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测,下游堰塘水质达到《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GB5084-2021)农田灌溉标准。

2.完成府河镇垃圾填埋场规范化封场整治。20218月完成府河镇简易垃圾填埋场封场整改验收,采取新建雨水沟渠、平面正面整形、挡土坝改建、新建渗透液收集池等措施进行规范化封场,签订渗滤液委托处理协议,对产生的渗滤液进行集中收集转运处理。

3.加强垃圾填埋场水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一是城南垃圾填埋场已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对处理后的废水总排口水质实时监测,加强水污染物排放监管,确保出水口水质稳定达标;二是定期开展水质监测,2021年至今,北郊烟墩包垃圾填埋场废水总排口季度监测报告,均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排放标准。

4.督促城南垃圾填埋场、府河镇垃圾填埋场、北郊烟墩包垃圾填埋场做好日常巡查管护,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各项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目标要求,该项目完成整改目标,符合整改销号要求。

本公示自本日起生效,七天内若发现不属实内容举报,举报电话:0722—332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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