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第二轮第四批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第一批整改销号的情况公示
  • 发布日期:2022-01-13 15:31
  • 信息来源:
  • 编辑:系统管理员
  • 【字体:
打印

现将我区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第一批共计26件(编号D2HB202109060037、D2HB202109100020、D2HB202109120003、D2HB202109120036、D2HB202109140028、X2HB202109140031、D2HB202109190013、D2HB202109200077、D2HB202109140086、D2HB202109150084、X2HB202109160011、X2HB202109160057、D2HB202109170069、D2HB202109200012、D2HB202109210070、D2HB202109220049、D2HB202109230023、D2HB202109230083、X2HB202109250014、D2HB202109260023、X2HB202109260068、D2HB202109270060、X2HB202109270092、D2HB202109280081、D2HB202109290056、D2HB202109300088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编号D2HB202109060037D2HB202109100020

信访人反映事项:1.曾都区烈山市场敞开式经营,每天凌晨两点商户开始经营,油烟和噪声扰民,市场里面有活禽宰杀,卫生堪忧,长期异味扰民。

2.随州市曾都区北郊办事处烈山菜市场与居民区一墙之隔,是开放式市场,噪音、气味严重,卖菜摊摆到小区门口,造成行人不便。信访人反映多次,未得到解决

采取的整改措施:区城管执法局和北郊街道办事处加强市场周边环境秩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占道经营行为立即进行取缔。

整改后的现状及效果:加强市场周边环境秩序管理,对占道经营行为立即取缔,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无。

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办结的结论性意见已完成整改、已办结。

、编号D2HB202109120003D2HB202109170069

信访人反映事项:1.随州市曾都区南郊柳树淌工业园正大养鸡场,鸡粪的臭味,空气污染非常严重,污水自由排放,没有排污设施。

2.随州市曾都区南郊街道柳树淌社区的湖北正大养殖场污水排入小河沟,有臭气。

采取的整改措施:(一)做好技术指导。要求正大公司降低排风扇高度,安装遮阳网,防止日光直射增温导致臭气浓度增加。同时采用正大公司专门研制的OPM除臭液,通过雾化喷淋等工艺处理,降低臭气产生浓度,达到除臭效果。

(二)做好监督检查。根据群众诉求,在异味比较明显时组织监测,监测过程中邀请周边群众代表参加,监测结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处理。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规范废水收集处理。

(三)做好群众解释工作。主动回应群众诉求,进一步做好周边群众解释工作,妥善化解厂邻矛盾。

整改后的现状及效果:一是已完善污染防治措施。正大公司已降低鸡舍排风扇高度,安装遮阳网,防止日光直射增温导致臭气浓度增加;已采用无氯水将OPP天然植物除臭液进行适当比例稀释,将雾化喷淋头均匀地分散安装在排扇出口处,喷淋水带经过调试,被雾化的微小滴液,能吸附空气中的异味分子,达到除臭效果。

二是加大监管检查力度。为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废水规范收集处理。9月29日,在本批次肉鸡出栏前由第三方湖北科远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进行臭气监测。经检测,指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三是按照“一场一策”指导意见,加强对该场养殖的监督指导。推荐肉鸡栋舍除臭方法,使用柠檬酸、明矾混合物配置除臭液,喷洒于舍内,与恶臭气体反应,降低氨气浓度。

四是已做好周边企业和群众解释工作,消除社会影响。

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无。

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办结的结论性意见已完成整改、已办结。

、编号D2HB202109120036

信访人反映事项:随州市曾都区万店镇红石岗村的前进水库被污染了,水又黑又臭。一年多无人管,周边的水井都污染了。

现场核实情况一是反映水库被污染了,水又黑又臭问题。该水库是一座以农业灌溉为主,兼顾防洪等综合利用的小(二)型水利工程。现场感观目测,水库水质无发黑发臭现象,监测报告显示:化学需氧量30mg/L,高锰酸盐指数6.7mg/L,氨氮0.216mg/L。符合《农业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要求。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二是反映一年多无人管,周边的水井都污染了问题。监测报告显示:前进水库旁边看守房住户家水井化学需氧量20mg/L,高锰酸盐指数3.2mg/L,氨氮0.025mg/L,总磷0.02mg/L;前进水库下游400米住户家水井化学需氧量16mg/L,高锰酸盐指数2.7mg/L,氨氮0.092mg/L,总磷0.02mg/L。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地表水三类标准,无水井污染情况。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通过现场核查和监测情况,信访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无。

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办结的结论性意见信访人反映情况不属实,已办结。

、编号D2HB202109140028

信访人反映事项:随州市曾都区经济开发区星光居委会经贸菜市场环境脏乱差,存在菜叶垃圾,卫生不达标。

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市场环卫管理。曾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成立工作组,对星光集贸市场环境问题进行全面督办,对市场环境卫生开展大整治;星光社区成立集贸市场管理办公室,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商户、摊贩及周边居民的宣传,对产生污水的湿垃圾用垃圾袋密闭装好,杜绝污水漏撒,投放垃圾时需入箱,避免垃圾散落在垃圾箱周边;劝导商贩进入菜市场规范经营,杜绝垃圾乱丢乱放情况发生。该项整改已完成并建立了长效机制。

二是做好垃圾清运工作。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已责令环卫外包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下午对星光集贸市场垃圾箱进行冲洗,垃圾清理由一天一次改为一天两次,保障垃圾日产日清;加强周边管理路段清扫保洁力度,优化垃圾箱布局及收运模式,常态化提高环境卫生水平。该项整改已完成并建立了长效机制。

整改后的现状及效果:经过整改,该经贸市场摊贩、商贩能够规范经营,市场内垃圾清运次数增多,定期对垃圾箱周边进行冲洗,环境卫生状况改善明显。

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  

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办结的结论性意见已完成整改、已办结。

、编号X2HB202109140031D2HB202109190013D2HB202109200077

信访人反映事项:1.随州市擂鼓墩大道168号齐鸣铸造厂,常年排放大量刺鼻废气,令人头痛,恶心,彻夜无法入眠

2.随州市第一中学住宅区后面马家榨社区的有一家铸造厂,夜晚生产异味扰民,影响学校老师、学生生活学习,多次反映未果

3.曾都区随州市一中旁边湖北齐鸣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臭气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治理措施。区生态环境分局督促企业聘请环保管家,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技术指导和管理,进一步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加强废气治理,增加异味治理设施,对厂区和车间进行抑尘除尘作业。

二是加强环境监管。区生态环境分局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采取定期督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确保污染防治设备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是加快搬迁进度。南郊街道办事处和区科经局积极指导,帮扶企业做好搬迁工作。

整改后的现状及效果:经过整改,企业聘请了环保管家,进一步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及时更换清理混砂设备破损除尘布袋,确保除尘效果。对铸造车间破损帆布帘、玻璃进行更换,进一步完善铸造车间封闭措施。目前均已整改完成。2021年7月份,该公司聘请第三方技术公司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自行监测要求组织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各指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标准。另外,企业在车间顶部还新增了2套喷淋除异味治理设施,并在废气收集筒中新增二次喷淋除尘工艺,该设施8月5日已安装到位并投入运行。

目前齐鸣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已在曾都经济开发区完成规划选址工作,市建投公司已完成该公司的土地收储评估工作。企业搬迁正在抓紧推进中。

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  

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办结的结论性意见已完成整改、已办结。

、编号D2HB202109140086

信访人反映事项:曾都区南郊办事处红山头村5组污水堆积堰塘,村里公路两边未设污水管道,污水横流。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也反映过此问题,当时回复说2019春季会做好污水处理,但至今也没有处理好。

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迅速开展环境整治。南郊街道办事处已于2021年4月申报一事一议奖补资金,用于环境整治工作(塘泥清淤、岸边硬化绿化、生态补水、建设生活污水收集池),整治工作已于9月16日启动。

二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南郊街道办事处红山头村委会利用灌溉泵站及时进行生态补水,提升水体水质。同时,做好群众宣传解释工作,增强村民环境意识,养成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良好习惯。

整改后的现状及效果:已对堰塘进行了彻底清理,环境得到明显改善。9月18日完成工程招标程序。10月27日,完成抽水清淤、硬化堰塘等主体工程。

同时,红山头村委会已加强周边生活垃圾、农田污染整治工作,避免问题反弹。

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鉴于该堰塘环境整改后又反弹,且上级通知对整改销号问题进行回访监督,相关责任人未履行责任到位等存在的问题,南郊党工委决定启动追责问责:一是分管环保工作的副科级干部汪加升同志没有认真回访,研判该堰塘环境整改后又反弹造成的影响,没有督促红山头村委会及时整治,向群众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党工委对汪加升同志进行提醒谈话;二是红山头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徐光超对该堰塘整改后又反弹没有引起重视,没有及时重新组织整治,没有向群众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导致群众不满意,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党工委给予诫勉谈话处分  

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办结的结论性意见已完成整改、已办结。

、编号D2HB202109150084

信访人反映事项:随州市曾都区府河镇神农寨村2组某村干部在易家河挖沙,挖了两千多方,都堆放在神农寨1组高铁站旁边,破坏生态。

现场核实情况反映挖沙2000多方破坏生态问题。在府河镇人民政府区水利和湖泊局调查核实的基础上,9月17日,区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专班人员联合办理单位现场进一步调查核实:村委会为解决群众农田毁坏,对田地泥石块进行清理,转运大约500方到神龙寨村铁路高架桥下临时堆存,不属于挖沙和破坏生态。

群众反映不属实

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无。

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办结的结论性意见信访人反映问题不属实、已办结。

、编号X2HB202109160011

信访人反映事项:随州市曾都区南郊街道办事处和平村8组的正大养鸡场臭气熏天、污水横流,严重污染环境。(同一天与X2HB202109160012号重复,请重点关注)

采取的整改措施:(一)做好技术指导。要求正大公司降低排风扇高度,安装遮阳网,防止日光直射增温导致臭气浓度增加。同时采用正大公司专门研制的OPM除臭液,通过雾化喷淋等工艺处理,降低臭气产生浓度,达到除臭效果。

(二)做好监督检查。根据群众诉求,在异味比较明显时组织监测,监测过程中邀请周边群众代表参加,监测结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处理。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规范废水收集处理。

(三)做好群众解释工作。主动回应群众诉求,进一步做好周边群众解释工作,妥善化解厂邻矛盾。

整改后的现状及效果:一是已完善污染防治措施。正大公司已降低鸡舍排风扇高度,安装遮阳网,防止日光直射增温导致臭气浓度增加;已采用无氯水将OPP天然植物除臭液进行适当比例稀释,将雾化喷淋头均匀地分散安装在排扇出口处,喷淋水带经过调试,被雾化的微小滴液,能吸附空气中的异味分子,达到除臭效果。

二是加大监管检查力度。为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废水规范收集处理。9月29日,在本批次肉鸡出栏前由第三方湖北科远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进行臭气监测。经检测,指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三是按照“一场一策”指导意见,加强对该场养殖的监督指导。推荐肉鸡栋舍除臭方法,使用柠檬酸、明矾混合物配置除臭液,喷洒于舍内,与恶臭气体反应,降低氨气浓度。

四是已做好周边企业和群众解释工作,消除社会影响。

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  

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办结的结论性意见已完成整改、已办结。

、编号X2HB202109160057

信访人反映事项:随州市曾都区洛阳镇邱畈村某村干部私自开发山林(从邱畈村乌羊山一直到和安陆市交界处),破坏生态环境。

采取的整改措施:2021年9月17日,曾都区国土资源局洛阳镇国土所立即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下达《违法行为通知书》;洛阳镇人民政府要求当事人在3天内拆除钢构棚。

整改后的现状及效果:经过整改,该场地违法行为已停止,钢构棚已拆除,被硬化的地面已铲除。

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  

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办结的结论性意见已完成整改、已办结。

、编号D2HB202109200012

信访人反映事项:随州市曾都区万店镇艺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每天夜间进行砂石料加工,粉尘、污水污染周边环境

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做好粉尘问题整改。区生态环境部门针对生产车间未有效密闭的问题,已责令随州市亿迅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对其生产车间进行有效封闭改造,避免粉尘外露。针对原料堆场贮存易产生扬尘的问题,万店镇政府要求该公司自9月22日起暂停接收建筑垃圾,并对厂内现有建筑垃圾进行防(抑)尘网全覆盖(已于9月23日完成),保证每日洒水降尘,减少粉尘颗粒物无组织排放。今后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好建筑垃圾每日入库台账,对分拣后的可再生料进行每日覆盖,对不可再生料及时装车运至夹子沟垃圾发电厂处理。

二是做好污水问题整改。万店镇政府已督办该公司对所有导流沟清理疏通(已于9月23日完成),对雨水收集池一周清理一次,并新增一条导流沟(已于9月23日完成)。

三是做好违法行为查处。该公司的生产车间未有效封闭,原料堆场内贮存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即未设置围挡,也未采取有效的覆盖措施,存在粉尘无组织排放现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区生态环境分局已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整改后的现状及效果:目前,该公司已对生产车间的门窗进行了密闭,车间内部实现了全封闭,无粉尘外露现象。原料堆场的物料做到当天覆盖到位,物料入库登记。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无污水外排现象。

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2021年10月26日,区生态环境分局向随州市亿迅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随环曾罚字〔2021〕22号),对该公司生产车间未有效封闭,堆存砂石未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未控制、减少粉尘排放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和《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等相关规定,处10.4万元罚款。  

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办结的结论性意见已完成整改、已办结。

十一、编号D2HB202109210070

信访人反映事项:随州市曾都区汉东路169号川普现捞卤菜店高音喇叭整天播放宣传广告(上午11:00-13:30,下午16:00-20:00),噪音扰民。反映多次未解决。

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东城街道办事处现场对经营业主进行宣传教育,要求经营业主文明规范经营。9月23日,经营业主签订了《承诺书》:承诺在以后的经营中坚持做到不扰民,不制造噪声,严格按照规范谨慎经营,绝不违背。二是东城街道办事处安排专人加强对该店噪音问题进行常态化监督管理。

整改后的现状及效果:经过整改,该经营场所严格按照规范谨慎经营,做到不扰民,不制造噪声。

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  

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办结的结论性意见已完成整改、已办结。

十二、编号D2HB202109220049

信访人反映事项:随州市湖北正大有限公司所有的养殖场,养殖场的污水通过渗透、雨污混排的方式偷排漏排,超过一万吨。

现场核实情况工作专班对全区12个正大肉鸡养殖场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现场检查分析研判,各养殖场污水来源为每批肉鸡出栏后的栏舍地面清洗废水,处理方式为通过管道进入污水收集池,然后用槽罐车运至高新区正大公司污水处理中心集中处理。现场核查时各养殖场污水收集池中都不同程度的存有污水,没有溢出现象,在污水收集池周边和雨水排放渠中也没有发现污水通过渗透、雨污混排的方式偷排漏排。正大公司提供的今年污水转运台账显示:南郊街道办事处柳树淌肉鸡场转运污水277.7吨、彭家榜肉种鸡养殖场转运污水720吨,何店镇贯庄村肉鸡养殖场转运污水113.9吨、龚店村肉鸡养殖场转运污水82.9吨、桂华村肉鸡养殖场转运污水127.4吨、浪河村肉种鸡场养殖场转运污水50吨;北郊街道办事处烟墩包村肉鸡养殖场转运污水140.9吨;万店镇红石岗村肉鸡养殖场转运污水143.8吨、槐东村肉鸡养殖场转运污水141.9吨、九里岗村肉鸡养殖场转运污水139.2吨,全区合计转运污水1937.7吨。

群众反映不属实

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无。

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办结的结论性意见信访人反映问题不属实、已办结。

十三、编号D2HB202109230023

信访人反映事项:随州市曾都区北郊办事处星光涂料厂粉尘扰民。星光涂料厂对面有个沙厂,沙子乱堆,影响小区居住环境。

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取缔星光涂料厂。9月24日,工作专班要求星光涂料厂停止生产,拆除设备,消除污染扰民隐患。9月27日,在工作专班的督办下,星光涂料厂拆除了2台腻子粉搅拌机,不再从事生产加工;对厂房破损门窗进行了修整,今后仅从事涂料销售。

二是对沙厂进行防尘覆盖。9月24日,工作专班要求经营业主对沙厂采取覆盖措施。9月27日现场检查发现,沙子已进行了覆盖。

整改后的现状及效果:经过整改,该涂料厂拆除了2台腻子粉搅拌机,不再从事生产加工;对厂房破损门窗进行了修整,今后仅从事涂料销售,粉尘扰民问题得到解决;对面沙厂已采取覆盖措施。

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  

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办结的结论性意见已完成整改、已办结。

、编号D2HB202109230083

信访人反映事项:1.随州市曾都区文峰垃圾中转站离塞纳左岸小区住房最近的只有5-6米,选址不合理。异味、噪声污染环境。

2.垃圾中转站旁边有一条违建的门面房从事不锈钢加工,生产产生的噪声污染环境。

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垃圾中转站管理。区城管执法局已督促环卫外包公司对文峰垃圾中转站设施设备及地面加强冲洗,落地垃圾及时收集,同时增加除臭剂喷洒频率,减少异味避免扰民。据悉,文峰垃圾中转站改造升级已被市城管执法委纳入城区30个小区垃圾收集设施改造工程范畴,改造完成后,文峰垃圾中转站将增扩站内空间,安装自动除臭设备,设置高压冲洗装置,转运环境和效率将会大幅改善。

二是加强加工门店噪声管理。东城街道办事处督促3家铝合金加工店业主减少在门店加工作业次数,规范作业时间,严禁休息时间噪音扰民。

三是主动回应群众诉求。进一步做好周边群众解释工作,妥善化解矛盾。

整改后的现状及效果:经过整改,环卫公司加强了该中转站环境卫生管理,增加除臭剂喷洒频率,异味情况已有改善。经了解,市级城管部门对文峰中转站改造工程正在序时推进,目前项目招标已完成。

东城街道综合执法中心组织人员对该地经营情况进行定期巡查,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行为坚决依法处理。并且持续做好周边群众的宣传引导工作,积极解释选址依据,妥善化解矛盾。

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  

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办结的结论性意见已完成整改、已办结。

十五、编号X2HB202109250014

信访人反映事项:曾都区明珠广场抽陀螺甩鞭噪声扰民,一般时间为早上六点到八点,下午两点到四点,露天卡拉OK、老人合唱、广场舞噪声扰民,一般时间为早上六点到晚上九点。

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宣传劝导。北郊街道办事处强化了宣传、引导、劝导工作,倡导“健康、和谐、文明”的文体活动氛围,提倡人民群众在规定时间、规定音量、合法的社会环境噪声限值标准范围内开展个人或集体健身文化娱乐活动,不得扰乱公共秩序、宣扬迷信、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

二是加强管理。市绿化管理处依据《明珠广场管理公约》,对广场群众活动时间规定早6点开始,晚9点结束。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区分局定期开展巡查,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相关规定的,依法处理。

整改后的现状及效果:经过整改,该广场内休闲人员在规定时间、规定音量、合法的社会环境噪声限值标准范围内开展个人或集体健身文化娱乐活动,无扰乱公共秩序、宣扬迷信、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的行为。

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无。  

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办结的结论性意见已完成整改、已办结。

十六、编号D2HB202109260023

信访人反映事项:随州市曾都区洛阳镇珠宝山村10组杨学国大面积违规开挖山体(山体小地名:忙子凹)建设茶叶厂和扩建私房,茶厂每天灯火通明,噪音扰民。

现场核实情况关于建设茶叶厂和扩建私房问题。经洛阳镇国土所及林业站现场勘测,杨学国茶叶加工厂占地约700平方米,地类属于建设用地。2018年因厂房年久失修,杨学国在原农科院住房及厕所占地面积上改建,没有大面积开挖山体建设茶叶厂现象。杨学国房屋占地面积约283.37平方米,主体房屋面积177.16平方米,附属屋面积106.21平方米,地类属建设用地,其房屋已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没有大面积开挖山体扩建私房现象。

关于茶厂每天灯火通明,噪音扰民问题。经现场调查,因春茶的生长周期特性,杨学国茶场每年在清明节前后一个月内进行炒茶加工,其他时间为停产状态。今年该工厂于4月18日停产至今,杨学国本人长期在四川务工。

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无。

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办结的结论性意见信访人反映问题不属实、已办结。

十七、编号X2HB202109260068

信访人反映事项:曾都区北郊九间屋村湖北神百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每晚7点到10点做油漆,气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曾都区北郊九间屋村湖北神百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油漆厂旁边私自埋油罐卖私油,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有安全隐患,今年上半年发生过火灾。

采取的整改措施:1.强化问题整改。责令湖北神百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对所有喷漆设施进行全面升级,  油漆厂喷涂车间墙面、地面进行全方位清理保养,保证喷涂工作场所完全封闭,  加强监管措施、完善油漆厂台账管理和治污设施正常运行。

2. 加强环境监管。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将持续利用现场突击检查、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备正常使用,污染物达标排放。

3、加强安全排查。湖北神百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自检厂内消防隐患,引以为鉴,举一反三,报送区消防备案检查

整改后的现状及效果:经过整改,湖北神百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已10月底完成油漆厂喷涂车间地面重新铺设水泥及墙面清理工作,并对喷漆设施进行升级,将原高压喷淋塔换成气旋式混动柜,新增5个水帘柜,新4部监控并联网。该公司10月份自行测数据显示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无。

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办结的结论性意见已完成整改、已办结。

十八、编号D2HB202109270060

信访人反映事项:随州市曾都区博物馆广场每日早上6点至7点开始就有人“酷走”开音响扰民,晚上广场唱歌扰民。

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宣传劝导。南郊街道持续做好群众宣传引导工作,鼓励居民“健康、和谐、文明”开展个人或集体文化娱乐活动,不得扰乱公共秩序,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二是加强管理。随州市擂鼓墩文物管理处不断加强博物馆广场的管理,规范群众活动时间;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区分局定期开展巡查,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行为,依法处理。

整改后的现状及效果:1.随州市擂鼓墩文物管理处管理做好环境卫生工作的同时,继续加强博物馆广场的管理,严格监督管理广场群众活动时段早6点后、晚9点前。

2.南郊街道办事处、擂鼓墩社区加强宣传、引导、劝导工作,倡导“健康、和谐、文明”的文体活动氛围,提倡人民群众在规定时间、规定音量、合法的社会环境噪声限值标准范围内开展个人或集体健身文化娱乐活动,不得扰乱公共秩序、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

3.如发现噪音违法行为,南郊街道办事处将请有关部门予以检测,检测超标后交由派出所依法处理。

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无。

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办结的结论性意见已完成整改、已办结。

十九、编号X2HB202109270092

信访人反映事项:随州曾都区湖北新公司兴全力机械,该公司烘烤漆车间产生的废气,没有经过净化,直接室外排放,工厂周围有刺鼻的味道,影响周围生活环境

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工作专班对湖北新兴全力有限公司及周边企业加大环境监管力度,采用现场突击检查、无人机巡查等方式,确保企业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使用,污染物达标排放。多次巡查没有发现露天喷涂和直排情况。
  二是科经部门引导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引导企业进一步提高环保技术投入改造,促进企业绿色健康发展。
  三是积极化解矛盾,开发区管委会积极做好企业之间,企业与群众之间解释沟通工作,妥善化解矛盾,回应社会关注。

整改后的现状及效果:企业于10月份开展了自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排放达标。后续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监管,采用现场突击检查、无人机巡查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引导企业加大技改投入,提高环保设备处理效率减少生产影响,确保厂群关系融洽。

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无。

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办结的结论性意见已完成整改、已办结。

二十、编号D2HB202109280081

信访人反映事项:曾都区南郊街道柳树淌社区四组东边巷垃圾池,里面的污水流入旁边的小河沟和路面,夏天异味扰民,当地居民会在垃圾池焚烧垃圾,不及时清理。

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改造升级。根据垃圾无害化处理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应采用封闭式垃圾箱(桶),要求10月15日前取缔敞口式垃圾池,设置封闭式垃圾箱(桶)。

二是及时清理。柳树淌社区做好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及时进行清理生活垃圾。

整改后的现状及效果:经过整改,柳树淌社区已取缔敞口式垃圾池,采用封闭式垃圾桶用于生活垃圾收集。并做好日常保洁,及时清理。

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无。

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办结的结论性意见已完成整改、已办结。

二十一、编号D2HB202109290056

信访人反映事项:随州市城区解放路东(随州老火车站南北)有一处地方(占地长2500米,宽500米),内有煤场,还有几个大型货车停车场,晴天车走一团灰,雨天车走一团泥,影响市容。

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函请地块产权单位武汉铁路局加强对该地环境卫生状况的管理,协调交通大道环卫外包单位,加强对老火车站南、北货场入口处的卫生保洁力度。

二是根据《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随州市中心城区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通告》(〔2018〕18号)文件要求,取缔煤场。

整改后的现状及效果:经过整改,依法取缔了煤场,煤场设备已全部拆除,并与武汉铁路局沟通要求加大对该地块环境卫生工作保洁力度。

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  

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办结的结论性意见已完成整改、已办结。

二十二、编号D2HB202109300088

信访人反映事项:曾都区南郊办事处红山头村村干部徐某和原南郊土地管理所干部刘某指使村民在5组、6组的厥水河旁边大量挖沙。

现场核实情况经调查,2018年群众反映有人在河边用三轮车和麻木车非法采沙,村干部现场查看确有非法采沙痕迹,便租用挖机将所有通往河沙地道路挖断,但几天后道路又被修通,村委会随后安排人员值守,对发现的非法采沙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签订承诺书。

2019年以来,红山头村村委会向南郊街道办事处反映,南郊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与原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联合成立整治专班,徐光超和刘国强作为专班人员参加了非法采沙整治行动。整治专班在居民密集处张贴了《禁止河沙地采沙告知书》,对五组和六组每户发放并签订不在河沙地非法采沙承诺书,白天由原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人员编班值守,晚上由红山头村干部每两人一班值守,整治行动中,累计扣押非法采沙麻木车30余台。

2020年11月南郊街道综合执法中心挂牌成立,整合了原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南郊大队和原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南郊国土所力量,在南郊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把整治非法采沙行动作为执法中心的重要工作,采取人员定岗把守和机动打击相结合的办法,联合红山头村委会实行24小时巡查管控,对非法采沙行为进行持续打击,取得了明显效果。

南郊街道办事处通过调查核实:徐光超作为属地负责人员,刘国强作为综合执法中心人员,2018年以来两人一直在参加打击非法采沙整治行动,没有发现存在指使村民在厥水河旁边大量挖沙情况,群众反映不属实。

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无。

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办结的结论性意见信访人反映问题不属实,已办结。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交办信访件整改目标要求,以上信访件完成整改目标,符合整改要求。

本公示自本日起生效,七天内若发现不属实内容请举报,举报电话:0722—3321457。

  

    

2022113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