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5,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还存在配套管网不完善,部分时段出水超标,污泥存储处置不规范等问题,未能实现稳定运行目标。
二、整改目标
完善乡镇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设施,确保乡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污泥安全处置。
三、整改措施
1.加快推进乡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二期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乡镇生活污水收集覆盖率。
2.加强对污泥处置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全面落实污泥转移联单制度,规范污泥存储处置。
3.督促乡镇污水处理厂完善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确保在线监测设备稳定运行。达标排放率达到98%以上。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实施乡镇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配套建设污水管网。镇级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规模为3400吨/天,其中府河镇1000吨/天,万店镇、何店镇、洛阳镇均为800吨/天;配套建设污水管网21.272公里,其中万店镇16.887公里(包含新建塔儿湾居民点至万店镇污水处理厂管网14.3公里)、何店镇1.437公里、洛阳镇2.948公里,府河镇污水管网二期项目已于2021年先行建设完成。
2.全面落实污泥转移三联单制度,规范污泥存储处置。2020年运至生活垃圾处理厂填埋处理,2021年开始运至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理,并建立完善的污泥转移联单记录。
3.严格按照“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物有所值、风险分担、诚信履约、按效付费”的原则开展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引进第三方评估机构负责项目绩效考核工作,每月开展一次考核,严格按照考核结果拨付相关费用。
4.全区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均已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并与市级平台联网。同时,安排有专人查看在线监测数据,对数据异常情况及时排查原因,确保在线监测设备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目标要求,该项目完成整改目标,符合整改销号要求。
本公示自本日起生效,七天内若发现不属实内容请举报,举报电话:0722—3321457。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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