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16,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边生产边修复的保护与治理措施没有得到切实落实,矿山生态修复严重滞后。曾都区何店镇宝瑞石场生态修复不到位。广水市蔡河镇永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等3家矿山,矿山山体破坏严重,大片渣石裸露,未开展生态修复工作。通过进一步调阅档案资料发现,广水市10家正常生产经营和21家已关闭的矿山企业均未按要求和规定开展生态修复合地质环境治理。
二、整改目标
严格落实边生产边修复的保护治理措施,确保矿山生态修复到位。
三、整改措施
1.对曾都区何店镇宝瑞石场及时进行复垦复绿,开展生态修复工程。
2.督促广水市4家正在生产的矿山企业,落实边开采边治理措施。督促广水市永固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市顺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在2021年8月底前完成边坡开采裸露面生态复绿。对广水市22家到期停产矿山进行细化分类,分别予以验收审核延期、审核注销。
3.对全市所有矿山开展全覆盖摸排,督导扎实开展生态修复,对不履行修复义务的矿山企业依法查处到位。
四、整改完成情况
1.8月20日,区政府组织7个相关单位共120人对宝瑞石场加工区的生产设备和建筑物进行了拆除;9月13日,何店镇政府通过招投标确定生态修复施工单位;现生态修复已基本完成。
2.曾都区范围内共16个矿山企业(原城区范围内有4个),通过认真仔细排查,逐条梳理自查发现问题,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措施的要求,制定系统性、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并督促各矿山企业加大矿区环境治理力度,确保全面完成生态修复工作。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目标要求,该项完成整改目标,符合整改销号要求。
本公示自本日起生效,七天内若发现不属实内容请举报,举报电话:0722—3321457。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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