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24,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加强矿区环境执法监管,加快矿山和尾矿库生态治理修复。
二、整改目标
矿山和尾矿库生态治理修复到位,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到位。
三、整改措施
1.对全市所有矿山开展全覆盖摸排,督导扎实开展生态修复,对造成生态破坏、不履行修复义务的矿山企业依法查处到位。
2.将所有矿山开采企业(项目)纳入污染源日常监管对象库,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依托湖北省执法综合管理系统开展随机抽查工作,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四、整改完成情况
1.曾都区范围内共16个矿山企业(原城区范围内有4个),通过认真仔细排查,逐条梳理自查发现问题,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措施的要求,制定系统性、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并督促各矿山企业加大矿区环境治理力度,确保全面完成生态修复工作。
2.曾都区16个矿山企业,其中14个采矿许可证已到期,未到期的2个矿山企业已纳入监管对象库。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目标要求,该项完成整改目标,符合整改销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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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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