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整改销号公示
  • 发布日期:2021-11-30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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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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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在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方面,还存在差距、形势严峻。在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方面,督查发现封江口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仍有92户居民、封江宾馆、3家餐馆;先觉庙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存在下网偷捕鱼现象;许家冲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原居民60人,存在一处生活垃圾倾倒点;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潭水库水面有围栏,取水口500米范围内有3户居民,1处养鸭厂未取缔;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徐家河水库未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功能区划分工作,现场无警示标志、无防护措施,取水点周围有多处建筑物。随州市对环境风险源头管控上重视程度不够,落实国家及我省有关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政策要求还有差距,截污控源工作落实不坚决、不到位。

整改目标

全面落实国家及我省有关饮用水水源保护政策要求,确保县级以上城市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安全。201810月底前,完成封江口水库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整改措施

1.依法关闭封江口水库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封江度假村,全部拆除一级保护区13户临库原居民房屋,强力推进建筑垃圾清运、临库防护墙建设、拆除房屋生态修复、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建设等工作。

2.加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环境管理。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全面推进“百吨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实施剩余19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2019年、2020年分别完成10个和9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设立地理界标、护栏围网、警示标志及宣传标语。

3.加强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深化先觉庙水库、许家冲水库、封江口水库3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按照“一个水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加强督导、严格执法,重拳整治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突出环境问题。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辖区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强化各部门和单位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和反馈机制,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一次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和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

整改完成情况

1.开展曾都区千吨万人、百吨千人饮用水源地保护情况的督导检查。加强对农村分散式小型饮水工程的净化和消毒等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工程正常运行,保障饮水安全。

2.完成曾都区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建设任务,府河、洛阳、何店、南郊、北郊等乡镇(办事处)的管网延伸和新建水厂投入运行。

3.对曾都区千吨万人以上集中供水出厂水进行每月定期检测,对千吨万人以下集中供水出厂水每月按50%水厂数量进行抽查。

4.积极推进曾都区2021年度农村饮水安全补短板项目建设。鄂北工程曾都区配套工程项目有序进行,确保2022年底前饮水工程投入使用。

5.定期对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对先觉庙水库饮用水源地水质每月监测一次。截至目前,曾都区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先觉庙水库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6.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完成了先觉庙水库、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设置了防护网、警示牌等水源地保护措施,严格按照《随州市城乡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要求,严禁在保护区范围内投肥养鱼、倾倒垃圾等污染水体的行为,2021年完成先觉庙水库、两河口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共21处非法矮围拆除工作,保障水源地安全。

根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目标要求,该项目完成整改目标,符合整改销号要求。

本公示自本日起生效,七天内若发现不属实内容举报,举报电话:0722—332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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