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区住建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目标任务,切实推动住建系统法治建设取得新的进展。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区住建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职责清单,定期向区委依法治区办报告履职情况。将法治建设纳入住建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坚持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充分发挥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以每月局长办公会为契机,及时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22年,共召开专题会议4次,办公会议12次。
(二)认真落实集中学法制度。制定《区住建局2022年集中学法计划》,以党组会前学法、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等活动为契机,定期开展法治专题学习,带头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主要精神。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要求,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在线学法活动,参学率达到100%,人均学分达到2400分以上,考试优秀率100%。同时,创新开展“周末业务学习大讲堂”,采取“系统骨干自己讲”的形式开展执法授课,对办案流程、执法文书格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进行学习,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理论水平和执法能力。2022年,共开展党组会前学法4次,中心组学法4次,主题党日学法3次,执法人员集中学法1次,法律法规专题培训1次。
(三)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单位文化长廊设置法治宣传专栏2个,机关办公楼有固定法治宣传展板4块,机关大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法治宣传标语,在机关营造了深厚的法治文化氛围。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12·4”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住建领域普法宣传,实地走访企业提供住建法律法规服务,重点宣传住建法律法规知识。
(四)全面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健全了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二是设置同步录音录像案件审理室、听证室,配备执法记录仪,完善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机制。三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性审查工作,做到应审必审,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文件,不得提交局办公会或党组会审议。四是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参与法制审核,监督行政决策,落实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
(五)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调整执法检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向社会公示。及时将新建建设工程、项目纳入抽查对象库,实行建筑施工、燃气经营等重点监管对象的动态更新。2022年,我局完成并上传省监管平台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共12个,检查并公示企业数达到26个,联合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等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3次,努力形成“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提高综合执法效能。
(六)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始终坚持“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原则,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通过开展季度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采用联合巡查、综合惩治、从重处罚等措施,构建打击整治住建领域安全隐患的防控之网。2022年,共下发各类质量安全记录171份、质量限期整改7份、安全限期整改48份、局部暂时停工整改4份、简易处罚58起、约谈法人32人次,有效阻止、打击了非法违法施工行为。
(七)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我局不断健全信访投诉处理机制,畅通信访投诉渠道,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房屋质量安全、老旧小区改造等热点问题,切实加强住建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2022年,共受理12345和群众电话投诉300余件,回复率100%,答复满意率100%,无因处置不当而造成越级上访的事件发生。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是法制审核人员业务能力、法律专业知识不强,需进一步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二是行政执法处罚力度不够,行政执法检查存在重教育轻处罚现象,监督力度有待加强。三是向社会开展住建法治宣传的覆盖面不广,方式较单一,全民安全法治意识仍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了更好地巩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果,我局将在今后切实重视并加强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领导,增强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切实担负起对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职责,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面落实。二是及时规划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创新法治政府建设形式,开创工作新局面。三是突出重点内容、重点对象,继续深入学习住建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四是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坚持一手抓规范管理,一手抓依法查处,推进住建工作的依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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