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住建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2022-12-31 14:52
  • 信息来源: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审核人:曾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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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区住建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目标任务,切实推动住建系统法治建设取得新的进展。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区住建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职责清单,定期向区委依法治区办报告履职情况。将法治建设纳入住建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坚持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充分发挥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以每月局长办公会为契机,及时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22年,共召开专题会议4次,办公会议12次。

(二)认真落实集中学法制度。制定《区住建局2022年集中学法计划》以党组会前学法、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等活动为契机,定期开展法治专题学习带头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主要精神。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要求,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在线学法活动,参学率达到100%,人均学分达到2400分以上,考试优秀率100%。同时,创新开展“周末业务学习大讲堂”采取“系统骨干自己讲”的形式开展执法授课,对办案流程、执法文书格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进行学习,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理论水平和执法能力。2022年,共开展党组会前学法4次,中心组学法4次,主题党日学法3次,执法人员集中学法1次,法律法规专题培训1次。

(三)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单位文化长廊设置法治宣传专栏2个,机关办公楼有固定法治宣传展板4块,机关大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法治宣传标语,在机关营造了深厚的法治文化氛围。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12·4”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住建领域普法宣传,实地走访企业提供住建法律法规服务,重点宣传住建法律法规知识

(四)全面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二是设置同步录音录像案件审理室、听证室,配备执法记录仪,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机制三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性审查工作,做到应审必审,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文件,不得提交局办公会或党组会审议。四是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参与法制审核,监督行政决策,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

(五)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调整执法检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向社会公示及时将新建建设工程、项目纳入抽查对象库,实行建筑施工燃气经营等重点监管对象的动态更新。2022年,我局完成并上传省监管平台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共12个,检查并公示企业数达到26个,联合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等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3次,努力形成“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提高综合执法效能。

(六)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始终坚持“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原则,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通过开展季度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采用联合巡查、综合惩治、从重处罚等措施,构建打击整治住建领域安全隐患的防控之网。2022年下发各类质量安全记录171份、质量限期整改7份、安全限期整改48份、局部暂时停工整改4份、简易处罚58起、约谈法人32人次有效阻止、打击了非法违法施工行为。

(七)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我局不断健全信访投诉处理机制,畅通信访投诉渠道,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房屋质量安全、老旧小区改造等热点问题,切实加强住建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2022年,共受理12345和群众电话投诉300余件,回复率100%答复满意率100%,无因处置不当而造成越级上访的事件发生。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是法制审核人员业务能力、法律专业知识不强,需进一步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行政执法处罚力度不够,行政执法检查存在重教育轻处罚现象,监督力度有待加强。向社会开展住建法治宣传的覆盖面不广,方式较单一,全民安全法治意识仍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了更好地巩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果,我局将在今后切实重视并加强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领导,增强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切实担负起对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职责,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面落实。二是及时规划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创新法治政府建设形式,开创工作新局面。三是突出重点内容、重点对象,继续深入学习住建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坚持一手抓规范管理,一手抓依法查处,推进住建工作的依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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