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3-2090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曾都区商务局 发文字号 曾商[2021]5号
效力状态 失效 发布日期 2021-07-22 15:25
编辑 曾都区商务局 审核 曾都区
关于印发鼓励外资企业投资(增资)相关政策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07-22 15:25
  • 审核人:曾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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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管委会,区各相关单位、企业:

     为鼓励外资企业投资或增资,加速我区外资利用率,吸引外商投资。7月9日,经区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曾都区辖区范围内、经省商务厅认定的外资企业,真实投资或增资10万美元以上的,每投资1美元奖励0.03元人民币(不适用于房地产业、金融业及类金融业)。请加大招引外资企业的力度,确保完成年度利用外资目标。
   本通知由区商务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如遇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国家政策执行。


    随州市曾都区商务局   

 2021年7月19日印发 

附件:关于印发鼓励外资企业投资(增资)        相关政策的通知.doc

附件:关于印发鼓励外资企业投资(增资)        相关政策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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