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6-08374 | 主题分类 | 水利 |
|---|---|---|---|
| 发文单位 | 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 | 发文字号 | 曾水许可〔2026〕7号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6-02-10 11:15 |
| 编辑 | 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 | 审核 | 徐玥莹 |
随州市第二中学:
你单位报送的《随州市第二中学迁建项目涉白果河水库北干渠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洪评报告》)及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的相关规定,经组织专家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拟建随州市第二中学迁建项目占地面积338.03亩,总建筑面积111998.14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教学楼、科创楼、实验楼、综合楼、学生宿舍楼、学生食堂、体育场及文化广场、辅助配套用房、地下停车场及配套给排水、电气工程等。项目估算总投资54998.08万元,建设工期24个月。
项目区涉白果河水库北干渠向阳村三组段(桩号16+500至16+920),现状渠道为梯形断面,渠底宽3.2米,比降1:3200,边坡坡比1:1.5,设计流量为4.0立方米每秒。改线后采用地埋箱涵(2米*3米)形式,长度约420米,箱涵进口段坐标为东经113.38178560,北纬31.65981067;出口段坐标为东经113.38631615,北纬31.65917246。箱涵设计比降1:6000,箱涵内壁底高程81.30米至81.227米。
二、洪水评价分析和计算成果
基本同意《洪评报告》中项目防洪及排涝标准均为20年一遇,设计排涝流量为2.18立方米每秒;随州市曾都区白果河水库北干渠排水标准为10年一遇,设计流量为4.0立方米每秒。
三、洪水影响综合评价
1.基本同意《洪评报告》工程建成后对北干渠过流能力影响较小的评价结论。
2.基本同意《洪评报告》项目建设对防汛抢险、施工期防洪影响、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影响较小的结论。
四、工程影响防治与补救措施
基本同意《洪评报告》消除和减轻洪水影响措施。
1.项目实施时应在箱涵进口设置沉砂池,出口设置消力池,进出口设置拦污栅,对箱涵与渠道连接段进行加固处理,项目完工后应对箱涵进口、出口渠段进行清淤。
2.箱涵顶部以上回填土时应加强对箱涵的保护,回填土后应在箱涵左右边界设置警示标识,防止后期建筑物破坏影响箱涵稳定。项目实施时应定期对箱涵进行监测,保持箱涵工程安全。
五、项目监督管理
1.该项目建设过程中有重大变更的,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重新办理行政审批手续。
2.项目涉水工程施工应选在枯水季,尽量避免在主汛期进行。建设单位在汛期施工应编制《施工期度汛方案和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报区防汛指挥机构审批。
3.箱涵施工应在渠道管理单位的全程监督下进行,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工程施工期间,应加强工地防洪检查,注意保护渠道边坡稳定,保持排水系统畅通,避免建筑弃渣对白果河水库渠道产生淤堵,切实保障渠道水流畅通。
4.因工程建设影响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由建设单位妥善解决。
随州市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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