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3-59722 | 主题分类 | 水利 |
|---|---|---|---|
| 发文单位 | 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 | 发文字号 | 曾水函〔2023〕26号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3-11-14 15:47 |
| 编辑 | 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 | 审核 | 张艳艳 |
随州市曾都区乡途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随州市绿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随州市曾都区新四军第五师纪念地提档升级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随州市曾都区新四军第五师纪念地提档升级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94516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32040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4300平方米,主要完成:新四军第五师红色文化纪念馆、革命事迹陈列馆及李先念纪念园,红色研学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建筑更新改造、红色文化室外体验区,户外运动探索基地,景观及场景展示,河道整治及环保,景区内配套设施等八项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34468.59万元。
本项目涉河涉库建设子项目主要包括集结广场、落客区、红色大道、公共停车场、稻田景观、河道治理项目(清淤、扩宽)、景观桥和327省道改线;327省道改线长度1.2公里,位于桃园河水库管理范围内长度0.45公里,路基高程126.6-127.5米,路基宽12.0米。
二、洪水评价分析和计算成果
基本同意随州市曾都区新四军第五师纪念地提档升级项目区方家冲河的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99立方米每秒;桃园河水库设计洪水标准1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100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分别为876立方米每秒、1265立方米每秒,对应的洪水位分别是125.68米、126.38米。
三、洪水影响综合评价
1、基本同意《评价报告》防洪综合评价结论。
2、基本同意建设项目327省道改线段对桃园河水库调洪和方家冲河道行洪影响较小的评价结论。
3、基本同意《评价报告》对该项目防汛抢险、施工期防洪影响较小的评价结论。
4、建设项目对随州市曾都区桃园河水库管理处合法水事权益有一定影响。
四、工程影响防治与补救措施
1、327省道改线段桃园河水库及方家冲河道迎水面须进行防护处理。
2、建设项目应充分考虑项目区防洪排涝设施建设。
3、对桥梁上下游左右岸进行防护处理。
4、项目完工后,应及时拆除施工临时设施等阻水建筑物,清理施工场地,清除弃土弃渣等建筑垃圾,恢复河道原貌。
5、项目施工应选在枯水季,尽量避免在主汛期进行。建设单位应编制《施工期度汛方案和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并报区防汛指挥机构审批。
五、项目监督管理
1、该项目建设过程中有重大变更的,应按照规定重新办理行政审批相关手续。
2、项目施工应在河道管理单位的全程监督下进行,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两岸堤防,严禁向河道弃土弃渣,要保证汛期河道畅通。
3、因工程建设影响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由建设单位妥善解决。
2023年11月6日
曾水函〔2023〕26号关于《随州市曾都区新四军第五师纪念地提档升级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doc
曾水函〔2023〕26号关于《随州市曾都区新四军第五师纪念地提档升级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pdf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曾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