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3-56495 主题分类 水利
发文单位 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 发文字号 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10-19 14:30
编辑 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 审核 张艳艳
随州市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涉水行政审批论证评估 “多评合一”改革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10-19 14:30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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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系统各二级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区关于“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化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聚焦项目评估评价事项多、耗时长、成本高等问题,减少项目落地时间,减轻企业负担,节约投资成本和社会资源,创新服务管理模式、创新评估评价方式,提高审批效率。现结合曾都区水利工作实际全面推行水土保持、洪水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等涉水审批事项“多评合一”改革,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区域水影响评价:全区行政区域内各类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产业特色小镇,以及政府确定的产业区域,其水土保持、洪水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审批事项,可以实行区域统一综合评估制度。

(二)区域外建设项目:一个项目涉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资源论证、洪水影响评价等多个水利专项论证和多个区级审批事项的,可按建设业主意愿,以项目法人为单位编制技术报告,实行一次性评审,一次性批复。

二、审批流程

对各类技术性评估事项开展“多评合一”,实行“一次申请、一次告知、同步编制、集中评审”,提升审查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快投资项目落地实施。原则上一个阶段内需要评审且可以合并评审的事项,要通过一个评审会完成。

(一)审批事项的受理(一次性告知)、流程监管、许可决定送达等,由水政水资源股负责办理。

(二)审批事项的现场勘查,相关报告、方案的论证由相应业务股室负责办理。

(三)审查

行政许可事项的方案、报告(送审稿)审查申请,由水政水资源股(窗口)受理,对许可权力事项、范围,相应的技术标准、规范,初步审核后,根据申请事项的具体情况,流转至相应股室组织办理;业务股室在收到相关材料后,应及时对报告、方案(送审稿)按照“简化流程、多评合一、一次审查、便捷高效”原则,牵头组织开展现场勘查、专家评审工作;审查会议后,业务股室督促指导申请人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对技术报告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经审查专家组长确认同意,形成报批稿。

(四)审批办理

水政水资源股(窗口)收到申请人报批申请后,及时核查相关信息、材料的完整性,办理受理告知书,于2小时内将报批稿转交相应业务股室,业务股室组织现场勘查、专家评审工作,并根据审查后的报批稿,于1个工作日内形成批复(许可)意见和公示处理签交局办公室制作批复文书,进行公示;同时,水政水资源股(窗口)在承诺时间内,完成网上办理流程,将行政许可决定文书送达申请人(留存送达回证)。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二级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大推进力度,及时收集分析改革中的困难和问题,抓好改革落地。同时积极探索研究扩大“多评合一”实施范围和内容。局相关单位要建立事前辅导服务、事中进度跟踪、事后评价反馈等监管工作机制,加强精准指导,强化事中监管,重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服务,实施信用评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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