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曾都区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五张”清单》(2024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09-25 10:48
  • 信息来源: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审核人:张杰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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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机关各业务股室: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持续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我区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实际,区局修订了曾都区市场监管领域《首次轻微违法予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并按要求新增《公益减罚事项清单》(以下简称《行政执法“张”清单》2024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执行中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将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相结合、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相结合,规范行政执法机关合法、必要、适当行政,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执法中坚持服务理念,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执法关系和谐,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坚持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体现社会公平效率,对首次轻微违法者坚持教育、说服、劝导优先,使违法者主动纠正,降低或消除社会危害性,恢复正常社会秩序。坚持严格执法,准确认定违法行为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符合相关条件的,依法不予处罚、从轻或减轻处罚、不予实施强制措施。准确认定违法行为情节轻重和社会危害性大小,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避免处罚畸轻畸重。

三、相关要求

一是坚持过罚相当的原则,鼓励和引导违法行为当事人改正轻微违法行为,促进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在坚守质量和安全底线的同时,鼓励市场主体,尤其是小微企业创新和发展。对潜在风险高,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领域,要加强监管。对严重危害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公共安全,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特别是涉及食品安全等领域的故意违法,给人民群众健康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潜在风险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

落实“首次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度,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或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是落实“减轻从轻处罚制度,对违法行为并及时改正,社会危害性较小,符合减轻从轻处罚条件的违法行为,在可以选择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内,适用较轻、较少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

四是落实“轻微速罚”制度,对不适用简易程序,但事实清楚,当事人自愿认错认罚、对违法事实和法律适用没有异议、行政处罚告知后主动放弃陈述申辩权的轻微违法案件,通过协同执法办案系统快速完成案件办理的全部流程。

五是探索实行“公益减罚”制度,对具备“公益减罚”适用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可以在当事人自愿申请的前提下,以其在指定的公益性岗位上提供社会服务的形式折抵处罚。

本《行政执法“张”清单》2024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行政执法“张”清单》(2022年版)同时废止。

附件:《行政执法“张”清单》2024版)   


随州市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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