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 “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02-09 15:30
  • 信息来源: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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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市监函〔202123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

“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综合执法大队、各市监所

为切实组织开展好2021年全国第43个“质量月”活动,进一步营造重视质量、追求质量、崇尚质量的浓厚氛围,推动质量强区建设再上新台阶,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局相关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开展“质量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大力推进质量提升 全面建设质量强

二、活动内容

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结合职能任务,大力开展质量文化宣传、质量提升、质量监管和消费环境等活动,不断浓厚“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工作氛围。

   (一)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加强对各单位“质量月”活动的宣传报道,发放“质量月”宣传资料,在局系统各办公场所悬挂“质量月”标语横幅,局系统各单位充分利用橱窗、公示牌等举办“质量月”专题板报、专栏,张贴“质量月”宣传广告营造“质量月”活动良好氛围。

(二)组织、动员企业参加“质量月”活动。发动企业悬挂“质量月”宣传旗帜、张贴“质量月”宣传画和标语;组织企业开展“质量强企”和“质量提升”活动支持企业大力开展质量教育培训和先进质量方法推广活动。

(三)在农业、专汽等重点行业开展产品对标达标质量提升活动,形成一批标准水平领先、品牌效应突出、示范作用明显的企业标准“领跑者”。

(四)开展商品条码双随机监督检查。

(五)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

(六)开展诚信计量活动,组织“计量惠民”加油机计量监督检查和加油机计量、商品定量包装双随机监督

(七)开展危化品罐体、成品油等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八)加强儿童用品家居用品、消防器材、电线电缆、防爆电气、烟花爆竹等产品质量专项治理,严格不合格产品后处理。

(九)开展医用口罩、消毒液、红外线体温计等疫情防控物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十)继续深入开展特种设备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推进气瓶信息化建设和运用,深化电梯维保单位专项治理整顿

(十一)开展“消费维权”主题宣传,解读宣贯新汽车三包规定,在居住服务行业建设消费教育基地,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有针对性的帮助和指导,进一步推进商家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提振消费信心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活动组织领导。区局成立2021年全区监系统“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袁绍连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叶华同志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各直属单位、各市监负责人为成员,区局质量股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统一组织、协调“质量月”活动。各监管要按照要求,做好“质量月”活动的策划组织工作。要成立相应“质量月”活动工作专班,明确具体负责人员,负责组织、指导、检查、责任落实到位。

(二)加强“质量月”期间各项活动的宣传和报道。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的宣传和导向作用,积极组织多层次、主体化、系列化的宣传活动,普及质量知识和质量法律法规,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消费者质量维权意识。努力营造全社关心质量、重视质量、创造质量、享受质量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信息报送。活动期间各股室、综合执法大队、各监管要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重大案件办理情况等信息向区局“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请各单位于108日前将活动总结、有关图片及视频报区局“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姚东博  电话:3232769

附件2021年“质量月”活动口号

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6日

附件

2021年 “质量月”活动口号

1.让质量强国深入人心 让质量提升扎实推进

2.坚持质量第一 建设质量强国

3.优化营商环境 建设质量强

4.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5.齐抓质量提升 共建质量强

6.夯实质量基石 共筑强国梦想

7.弘扬工匠精神 推动质革命

8.大力提升质量 增强消费信心

9.建设质量强区 共享高品质生活

10.加强全面质量管理 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11.增强质量优势 决胜全面小康

12.推动高质量发展 享受高品质生活

13.全民关注质量 质量服务全民

14.质量提升 人人有责

15.加强全面质量管理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16.匠心湖北 质赢未来

17.人人创造质量 人人享受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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