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曾都区人民政府关于白云湖禁渔期制度通告的解读
  • 发布时间:2018-03-02 16:31
  • 信息来源:曾都区农业农村局
  • 审核人:徐玥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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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出台背景:为有效保护我区天然水域渔业资源及鱼类自然繁衍生息,实现以水养鱼、以鱼净水及水体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自我净化,更好地改善修复水域生态环境,确保我区渔业可持续发展,2018年曾都区政府根据省水产局的批复,出台了《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在白云湖实行禁渔期制度》,并出台禁渔期通告。

通告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省水产局关于同意在白云湖水域执行禁渔期制度的批复》(鄂渔期[2017]15号)

禁渔时间:自2018年起,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渔期4个月。
    禁渔范围:白云湖水域(㵐水上至梁家桥,涢水上至健民桥,府河下至望城岗拦河闸)。

管理部门:曾都区农业农村局(渔政监督管理站)

举报电话:(举报电话:110、3326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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