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曾都区民政局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发布日期 2023-12-19
主题词 信息来源 曾都区民政局
编辑 曾都区民政局 审核 徐玥莹
《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域火葬的通告》 政策解读
  • 发布时间:2023-12-19 17:19
  • 审核人:徐玥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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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9日,曾都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全域火葬的通告》(曾政规〔2023〕3号)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推动殡葬改革,最大限度集约资源、保护生态、移风易俗,全面推进实施全域火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政府、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发布本通告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殡葬管理条例》《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随州市火葬区范围的批复》(鄂政函〔2021〕161号)。

、主要内容

(一)实施时间节点

2024年3月20日零时起。

(二)实施范围

凡在曾都区行政区划范围内(含淅河镇)的城乡居民遗体一律实行火化,骨灰统一进公墓安葬或寄存。

(三)惠民措施

凡具有本区户籍的城乡居民死亡后,按规定火化的,实行“五免一奖”,即免除普通殡仪车遗体接运费、三日内遗体冰柜冷冻费、遗体基本火化费、遗体消毒费、一年内骨灰寄存费,对节地生态安葬进行奖补。

(四)严禁事项

1.严禁将遗体或骨灰装棺土葬;

2.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为遗体或骨灰提供土葬用地;

3.全区范围内禁止生产和销售棺材。殡仪馆或殡仪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冰棺供丧属租赁使用。

4.严禁丧属在城镇街道实施搭建灵堂、占道停尸治丧等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法律责任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法依规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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