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民政爱民、民政为民”工作宗旨,严格依法行政,持续服务和改善民生,较好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多项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全市领先,有效发挥出民政工作在兜底保障、服务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作用。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行政,规范履职,法治建设步入新阶段
(一)遵守法律法规,建设法治民政
一是注重学法尊法。时刻牢记权力是人民给予的、是受法律法规监督约束的。组织全体民政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殡葬管理条例》《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把握决策底线,确保方向正确、措施合规。
二是加强普法守法。把普法工作作为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持续开展民政法规政策宣传活动,围绕“法制宣传月”、“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扩大民政法规政策知晓度。组织人员深入学习民政殡葬管理、社会组织管理等领域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切实做到举一反三。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和公平竞争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完成曾都区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任务和“八五”普法中期评估迎检工作。
三是规范执法用法。规范民政领域执法工作,合理充实人员,配备执法装备,着力解决执法力量不足问题,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案卷评审等机制,保障公平公正执法。规范制约权力,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入驻区政务服务中心。深化“放管服”改革,实行首问(首接)负责制、一次性告知等制度。
(二)严守纪律规矩,严格廉洁从政
一是严明纪律严守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确保程序规范、遵规守纪。深入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强化监督、提醒,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二是加强清廉民政建设。研究并制定清廉民政建设工作要点、工作方案,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股室职责,落实好分工范围和分管领域的清廉建设任务。强化执纪问责,运用“第一种形态”12次。召开3次清廉民政建设工作推进会议,落实示范点建设内容,丰富示范点特色和内涵。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纳入党组理论学习计划,纳入“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内容。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2次,印发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等文件。配合省委巡视、区委巡察工作。制定并印发廉洁文化建设工作方案,组建机关宣讲队。推进廉洁文化墙、廉洁文化宣传栏等廉洁文化阵地建设。
二、监督落实,高效履职,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是严格执行人大决议。深入学习贯彻人代会精神,及时组织专题宣讲,严格遵守和执行会议各项决议、决定,锚定人代会上确定的民政工作任务(政府工作报告中),攻坚克难、迅速推进,各项任务如期圆满完成。
二是认真办理人大建议。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督促办理进度,抓好协调落实,确保建议办理工作质量。2023年,我局共办理人大建议5件(其中主办件4件,会办件1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通过办理人大建议,有力促进了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区治理等民政工作,切实回应人大代表和群众关切,增进民生福祉。
三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把民政工作及个人行为置于人大监督之下,主动向区人大相关专委会报告区民政局重点业务工作推进情况、年度预算绩效情况、民生资金使用监督情况、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并邀请区人大代表参加民主考核评议等工作,主动接受监督、指导。同时,也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媒体监督等各种监督,为高效履职提供了有力帮助。
三、担当作为,务实履职,推进法治建设纵深化
民政部门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今年来,我局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改革创新、回应群众期盼,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努力下,民政工作亮点纷呈,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一)聚焦“建功先行”,社会组织管理全面规范
一是开展社会组织建功先行区三年行动。重点抓住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二是常态化开展专项治理。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性监管、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表彰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和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等行动,有效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
三是推进社会组织行政执法。重点清理整治长期不换届、不接受年检、不开展活动“三不”社会组织,督促社会组织换届。
2023年全年共办理社会组织成立登记12个,变更登记25个,注销登记9个。
(二)聚焦“兜底保障”,社会救助水平稳步提升
一是救助标准持续提高。城市低保保障标准调整到680元/人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调整到617元/人月,城市特困供养标准调整到1360元/人月,农村特困供养金调整到1233元/人月,农村低保、特困供养标准达到城市低保、特困供养标准的90.7%,较上年度提升4.1%。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差距进一步缩小。临时救助人均救助水平达到2478元,较去年同期提升3.9%。各项救助标准、水平均居全市前列。
二是救助规模保持稳定。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958户、3065人,农村低保对象3043户、5272人,特困供养对象1762人,实施临时救助2239人次,有期限内低保边缘家庭37户,99人;开展经济状况核对7139户、20348人次。总体救助规模同比基本持平,全年支出救助资金8578.24万元。
三是动态管理全面规范。全年共取消不符合条件城乡低保对象593户1079人,特困对象18人。新增纳入符合条件城乡低保对象267户530人,特困对象80人。
四是救助形式丰富多样。全面开展“物质+服务”服务类社会救助项目。在足额及时发放各项救助资金的同时,委托第三方社会组织,免费为全区572户特殊困难对象,提供生活照料、清洁卫生、医疗健康等3+X多类服务项目,探索出一条社会救助新路径。
(三)聚焦“一老一小”,社会福利事业高速发展
一是全面落实老有所养。完成19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工程改造工作任务。投资110万元,完成涢水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万店镇小河沟村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提档升级工作。有序推动建成7所社区幸福食堂。定期不定期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到事故“零发生”。全面提升城乡居家养老日间照料中心综合服务能力,对28所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实施城市社区委托专业社会组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二是全面落实幼有所护。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制度,累计发放两类人员基本生活费共计149.32万元。通过摸排、走访,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提高养育标准。持续推进孤儿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将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调整为1530元/人·月。开展孤儿助学工程,全年全区共有7名儿童享受孤儿助学项目,发放助学金6.75万元。
(四)聚焦“公共服务”,社会事务体系不断优化
一是殡葬改革稳步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进展顺利,全区规划的113处公益性公墓全部如期建成,基本实现“应建尽建”总体目标,镇级殡仪服务站建设有序推进,成立159个村(社区)的红白理事会;殡葬服务领域专项整治成效明显。通过整治,查出殡仪馆销售骨灰盒价格过高问题1个、对外销售村级公益公墓个数118个,超标准、超利润销售公益性公墓个数605个、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9个、私人经营问题4个等六个方面问题,通过分类处置,立查立改39条,由民政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9份,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3份,共计罚款4.5万元,没收非法所得222.13万元。对涉及财务方面的9条重要问题线索,移交区纪委监委做进一步处理;殡葬领域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在2023年全省民政行业殡葬类职业技能大赛比赛中,我局选拔的区殡仪馆代表队,获得1个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的优良成绩。
二是区划地名管理规范。依法对曾都经济开发区及北郊街道境内11条无名道路开展命名;完成曾都随县线联合细化的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成果及曾都区乡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成果上报市政府工作;完成曾都区麻风地名清理;完成《湖北聚落地名大典》相关资料图片收集及上报;开展随州市与孝感市行政区域界线(曾都安陆段)界线联检工作;完成乡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档案整理工作;对省地名词典编写组反馈《国家地名辞典词条》中涉及我区的词条内容进行补遗;启动“乡村著名行动”工作;完成曾都区功能区情况统计上报工作。
三是公共服务提质增效。残疾人两项补贴全部发放到位;残疾人两项补贴申领渠道进一步畅通,残疾人可通过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民政通”等终端全程在线提交申请、查询、修改残疾人两项补贴证明材料。
四是社会工作如火如荼。强化社工人才培育。组织开展社会工作者考前经验交流培训6期,受益人数3000人。2023年共有466人取得社工资格证书,创历史新高。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志愿服务规范发展,截至目前,曾都区注册登记志愿者8.2万余人,注册志愿团队606个,己发布志愿项目2068个,服务时长共计41.2万余小时。
五是慈善事业方兴未艾。创新成立社区公益基金,助力社区居民共同缔造幸福生活。截至目前,区慈善总会下设专项基金账户70户,自发捐款13万余元。完善基金管理办法,并成立了2支社会组织冠名基金,分别入驻1万元原始基金。筹办并举行爱心捐赠活动,接收爱心企业家、爱心人士捐款共6.53万元。
(五)聚焦“共治共享”,基层治理能力显著增强
一是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调整城市社区工作者人均薪酬标准,自2023年元月起提高到68499元/年。补充社区治理力量,以“2+网格数”确定城市社区工作者员额,公开招聘55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补充基层治理力量。
二是深化城乡社区治理创新。积极推进全省基层治理创新实验区创建工作。出台方案,明确首批9个试点社区;加强培训,开展创新实验区业务能力培训;开展督导,督促指导试点社区加快实施社区公益金暨“乐都邻里亲壹家壹基金”众筹行动,打造具有“烟火气”和“真善美”的高品质生活空间。
三是推行基层治理共同缔造积分制管理。分两次召开基层治理共同缔造积分制管理工作座谈会,指导全区44个村社区开展基层治理共同缔造积分制管理试点。开展“共同缔造”百佳村社结对共建活动。指导何店镇桂华村、西城街道双龙寺社区,以开展联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形式,每个季度组织开展结对共建共同缔造示范活动。
四是推进完整社区试点建设。指导5个完整社区试点建设,围绕完善社区服务设施,打造宜居生活环境。支持14个社区小区党群服务站项目申报省完整社区建设和共同缔造试点社区“以奖代补”项目。
四、统筹安排,完善机制,法治建设步入新常态
2024年,曾都区民政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进一步瞄准目标、理清思路、明确责任,推动民政法治体系建设落到实处。
(一)科学谋划,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法治民政”制度建设,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计划并进行任务分解。持续做好法律顾问续聘工作,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合同合法性审核、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等制度。
(二)强化培育,着力提升执法人员法治能力。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市、区行政执法培训,举办专题执法培训班等形式,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理解能力,对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从而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法治化水平。鼓励支持在职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三)规范程序,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案件质量。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公示制度;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特别是进一步规范现场检查、送达等环节执法程序;积极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单位法制机构切实履行职责,确保行政执法决定合法合理。
(四)创新形式,切实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成效。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民政惠民政策的知晓度、参与度;坚持执法与普法相融合,强化典型引路,利用部门网站等媒介广泛宣传“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着力营造依法办事的良好法治氛围。
随州市曾都区民政局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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