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民政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23-03-01 15:30
  • 信息来源:曾都区民政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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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是党的二十大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关键之年。全区民政系统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的支持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区第三次党代会精神,以法治民政建设为主线,强化措施,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现根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2022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单》,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  

1.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党建工作要点和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党组集体责任清单21条,局属各支部责任清单20条,把主体责任压紧压实,不留缝隙。局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2次,实施对象5人。

2.加强廉政教育,强化纪律作风。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召开清廉机关部署会,印发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及重点任务清单,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用好用活红色廉政教育基地,组织开展党组书记讲廉政党课活动。丰富“主题党日”形式,开展廉政十分钟,观看廉政教育视频,开展支部书记讲党课活动、科室负责人谈认识、一般干部谈体会活动,提高“主题党日”活动效果。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支部书记与党员们谈心谈话,掌握支部党员政治思想动态。

3.及时办理人大意见建议。我局共交办人大建议7件(主办5件,会办2件)。对此,我高度重视,积极行动,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作为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做到办前、办中、办后(通过“回头看”)与代表“三联系”,确保每件建议办理都落到实处。

加强宣传,提高认识,保障依法行政工作

1.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及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多样的普法主题教育。

2.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学法用法。一是深入学习《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治的引导、规范、促进和保障作用。二是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在网上进行学法用法学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宪法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通过率100%。

3.开展2022年“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建设宣传月系列活动。今年12月4日是第八个“12·4”国家宪法日,为持续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12月3日,在支部主题党日学习上组织“三个一”活动。二是推进基层治理。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推进居民委员会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基层依法治理。三是开展法律服务。发挥社区法律顾问、下沉社区党员的作用,在社区、物业搭建的微邻里、微信群等线上平台开展宪法等宣传。

4.积极开展法治单位创建工作情况。在区法治办的指导下,积极报送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带头尊崇法治、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同时抓好年底法治建设考核工作

5.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湖北神农律师事务所朱宏斌律师为法律顾问,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公开。  

6.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我局规范性文件按工作职责,由相关业务股室(单位)具体负责起草;必要时,拟定稿委托法律顾问审查。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应当备案的党内规范性文件,报送区委备案。做到规范报备、及时报备。20205月份对我局所有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统计上报。按照规定,每季度按时报送上季度发文目录。

)围绕民生、履职尽责依法打造务实民政

1.全面巩固兜底保障成果。一是持续提高保障标准。二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各项政策措施,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兜尽兜”。救助规模保持稳定,持续加强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功能。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应救尽救”全面排查“三类对象”944人,向区乡村振兴局报送当季最新农村低保、特困对象、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信息。确保所有纳入对象精准。

2.着力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一是及时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完善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相关内容,完成曾都区159个村社区换发事宜,换证率达100%。提高村级自治组织规范性建设,规范村(居)委会下属委员会建设。指导曾都区159个村(社区)全面建立村(居)民议事协商委员会健全议事规则,开展议事协商活动。二是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履职管理。西城街道双龙寺社区、何店镇桂华村获得全省第三届“全省百佳社区居民委员会”“全省百佳村民委员会”称号,并获取省级基层治理创新引导资金支持。

3.加强社会组织管理。落实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清算审计实现全覆盖。落实社会组织党建责任,强化社会组织登记前置检查。组织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开展年检,5月底前175家社会组织按期完成年检工作年检合格率98.3%强化社会组织行政执法,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质量。按照不低于5%的抽检率对社会组织开展抽查审计,强化社会组织资金活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随机抽取社会组织10个并进行检查并向社会公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工作。

4.规范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工作。市政府批复设立涢水街道,完成涢水街道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及新《曾都区行政区划图》编制的前期准备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勘界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并“优秀”等次。

5.社会服务不断优化一是持续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开展2022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工程改造行动,全年共投资40余万元改造120户持续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切实加强养老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聘请第三方机构,定期开展消除安全隐患排查和消防设施检测等服务确保民政服务机构不发生安全事故。二是深化殡葬改革。实现全域火化,全面启动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严格执法规范服务,遏制殡葬乱象。三是持续提升“三留守”人员福利保障水平。四是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民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婚姻登记工作管理规范。殡葬惠民政策全面落实。

  、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在对社会宣传民政法规和民政队伍自身增强法制观念方面,与上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2.随着社会组织登记审批程序的简化,曾都区社会组织登记数量呈现异常快速的增长态势,社会组织监管面临极大挑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主要负责人把打造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民政干部队伍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带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民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拟定《2022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对照清单带头垂范,把主体责任与民政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将落实主体责任贯穿到民政工作始终,做到常抓、常督、常落实。党组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创新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和形式,将法治教育纳入《曾都区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计划》,提高依法理性维权的能力。二是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深入学习《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治的引导、规范、促进和保障作用。

(三)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实行“三重一大”集体决议制度。做到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大问题集中讨论、重大事项集中决策,保证议事决策言路畅通、公正透明。   

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加快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修订《曾都区困难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核算办法》。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提质增效。深入推进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建设工作。广泛推广使用“困难群众信息上报”和“救助申请”APP,确保全区社会救助经办人员下载使用全覆盖。健全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

(二)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继续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工程改造行动持续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落实考核评估机制,切实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推进养老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加强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金融诈骗、非法宗教活动等风险监测预警,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三)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规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标准和程序,做到应保尽保。规范收养登记,扎实做好儿童福利领域风险防范。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水平。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好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生活保障、医疗保障、教育保障和监督保护。

(四)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推进社区规模优化调整,稳妥有序推进村改居。不断深化城乡社区治理创新。持续推行村(社区)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推进城乡社区服务质效提升。指导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达标的村(社区)推进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组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调整社区工作者人均薪酬标准加强社区工作者履职管理组织指导社区工作者年度岗位培训等工作。

(五)推动社会组织良好有序发展。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争取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社会组织重大事项和听取社会组织工作汇报。落实社会组织登记部门会商制度。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  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全面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

(六)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的意见。依法审慎稳妥科学开展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持续做好《地名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依法开展地名命名、更名、使用、文化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加快地名与界线成果转化利用持续深化平安边界建设。

(七)提升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加快殡葬改革及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建立健全殡葬改革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殡葬服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婚姻管理服务工作。继续实施婚姻登记“全市通办”便民政策。提升残疾人福利水平。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政策落实“回头看”,确保应补尽补。继续推进残疾人两补及精神病社区康复工作。

(八)促进慈善社工事业发展。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开展“湖北慈善周”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全区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发挥慈善资金效能,实施困难群体关爱项目。推广省慈善总会“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平台应用,鼓励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服务。加强慈善组织日常监管,规范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随州市曾都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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