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2月10日,经省政府同意,湖北省林业局印发了《湖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变化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调出41种。因《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调整,将赤狐、狼、貉、画眉等14种调出;根据《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关于进一步规范蛙类保护管理的通知》精神及要求,将棘腹蛙、双团棘胸蛙、棘胸蛙等12种蛙类从《名录》中调出;华南兔、普通鸬鹚、白鹭、绿头鸭等15种动物在我省分布广、数量多,在此次调整时被调出。
二是调入55种。香鼬、红腿长吻松鼠、中华鹧鸪等49种野生动物因濒危等级较高在此次调整时被调入;黄鼬、草鹭、星鸦等6种野生动物近年来在我省数量下降较快,此次被调入《名录》。
三是物种名称变更。根据2023年国家颁布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棕足鼯鼠”变更为“灰头小鼯鼠”、“豪猪”变更为“中国豪猪”、“竹鼠”变更为“中华竹鼠”、“红腹松鼠”变更为“赤腹松鼠”、“银鸥”变更为“西北利亚银鸥”、“盲蛇”变更为“钩盲蛇”、“中华大蟾蜍”变更为“中华蟾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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