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九十一条
2.实施依据
(1)《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2016年第40号令)
(2)《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九十一条
3.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
(1)《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
4.申请材料名称
(1)《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种子专用或者苗木专用)。
(2)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还应当提供章程。
(3)设施设备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说明及照片。
(4)技术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及劳动合同。
5.为减少企业和业主办事成本,审批结果快递免费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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