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第4号建议的回复
  • 发布时间:2023-05-08 08:30
  • 信息来源:曾都区教育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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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升明代表:

你向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合理确定中心学校工作人员编制的建议》已收悉。你建议“合理确定中心学校管理人员职责范围,将中心学校管理人员编制单列,避免中心学校人员占用学校教师编制的现象”,是值得我们关注和需要研究解决的实际问题。现答复如下:

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中小学教师编制问题,坚持每3年核定一次中小学校编制。2019年核定中小学编制时,鉴于镇(办)中心学校担负管理辖区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的职能,工作事务多、任务重、责任大,将8所镇(办)中心学校各增加了5名编制。2022年,区委编办根据《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加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统筹调配力度全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的通知》(鄂编办发〔2022〕8号)精神,采取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重新核定了全区中小学校的编制,印发了《关于核定曾都区公办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的通知》(曾编发〔2022〕13号),核定中小学教职工人员编制3429名。本次核编,城区学校按学生人数结合未来3年发展趋势科学核定教职工编制(标准为小学1:19、初中1:13.5、高中1:12.5),农村小规模学校按照现有班级数核定教职工编制(班师比为1:3),对农村寄宿制学校上浮了20%编制核定比例,最大限度地对农村学校予以倾斜。

对于镇(街道)中心学校(原教育站)管理人员的编制,我们已经向区委编办反馈实际情况,争取相应政策。2023年4月28日,区委编办、区教育局深入万店、何店、洛阳、府河等4个镇进行调研,力求为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增加一定数量事业编制,解决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挤占所属学校教职工编制问题,满足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

曾都区教育局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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