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实施方案》(鄂政办发〔2024〕11号)工作部署,根据《曾都区“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柔性执法实施方案》要求,打造以柔性执法体系为主线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助推曾都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发改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持续以控制成本为核心,建设市场化、法治化、规范化一流营商环境,将“柔性”贯穿于行政执法全过程,减少行政执法阻力,提高执法效率,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使市场主体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大幅上升,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加快建成“四区”建设贡献发改力量。
二、总体要求
相关执法股室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单独或者综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提示、行政告诫、公益减免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人性化执法方式,引导、督促或鼓励行政相对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危害后果;行政相对人有法定或酌定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情形的,依法实施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
三、适用范围
除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领域外,严格落实柔性执法“五张清单”(即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免予行政强制事项综合负面清单、公益减罚清单)制度,依法全面推进柔性执法。柔性执法贯穿于行政执法全过程,对发现的轻微违法行为普遍适用。对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以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在坚守质量和安全底线前提下积极适用柔性执法。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公共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对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措施的行为,不适用柔性执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实施步骤
(一)统一思想,精心部署(2024年5月上旬)
开展思想动员,编制清单。召开相关股室执法人员动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转变固有观念,消除思想顾虑,充分调动执法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动态更新各自领域“五张清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梳理、谁解释”的原则,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对清单内容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后一个月内报局办公室并送区司法局备案。在具体实施中要做好行政执法记录,结案后按照一案一卷的原则分类归档。
(二)建立机制,扎实推进(2024年5月中旬-9月中旬)
相关股室要按照本局工作方案和各自认领的涉企“免罚轻罚减罚”清单内容,有计划有步骤地将柔性执法措施落实到具体的执法过程中。要通过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学习培训、发布指导性案例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柔性执法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不走样、不变形、有实效。同时,相关股室要将清单内容纳入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管理,适时组织对清单实施情况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评估,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三)总结提升,长期坚持(2024年10月-长期)
相关股室要加强对柔性执法相关数据统计,建立月报、季报制度。每月月底前向办公室报送相关统计报表,并呈送区司法局。认真梳理汇总柔性执法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和取得成效,形成典型经验总结材料,每季度末月25日前报送办公室,并呈交区司法局,首次报送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前。同时,各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股室要不断健全完善柔性执法工作制度,把柔性执法工作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形成长效运行机制,不断巩固工作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是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和具体体现。相关股室要不断强化“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柔性执法制度是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政执法能力的重要举措。要着眼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全局,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实现依法履职与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相统一。
(二)压实工作责任。柔性执法制度是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相关股室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制定本部门柔性执法事项清单,按照时间节点倒排任务,责任到人,促进执法有提升、改革见成效。
(三)加强监督检查。由办公室对相关股室适用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是否存在不用、滥用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防止制度“睡眠化”、“灰色化”。建立跟踪评价机制,对适用情况、社会反响等进行定期跟踪评估,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及执法实践予以动态调整。
(四)营造宣传氛围。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实施柔性执法制度时,应当突出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当事人的自律守法认识,营造浓厚法治社会氛围。相关股室要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借助各种宣传阵地和新闻媒体,充分展示工作取得的成果,形成良好的社会效果。
附件:1.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2.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3.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4.免予行政强制事项综合负面清单
5.适用公益减罚执法事项清单
曾都区发改局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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