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红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社区经费纳入财政拨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近年来,区财政局认真落实上级政策规定,努力克服财政收支矛盾,积极筹措专项资金,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完善社区经费保障体系,充分调动社区干部参与城乡社区建设和社会管理的积极性,社区服务和管理水平实现稳定提升。
根据现行法规政策,财政预算保障口径是严格按照编办和人社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和工资标准执行,您在建议里提出“建议将社区居委会的工作经费、人员报酬以及服务设施和社区信息化建设等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和“建议从2022年起每年社区增加60万元保障经费”的情况,经核实,2022年,全区预算社区各项经费3785万元(含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比2021年增加638万元,增长20%,每个社区每年平均经费保障95万元。
2022年,全区预算工作本着“过紧日子”的基调,对各项工作经费一律按照10%的比例予以压减,但考虑到为维持社区正常运转,让社区干部安心工作,促使社区更好服务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区级财政不仅没有压减社区经费,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适当增加了社区运行保障经费,主要是对社区辅警的经费按照人均6万元/年的标准进行了增加,增加资金636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与组织部门、民政部门对接,根据省市相关文件政策精神,出台适合我区实际情况的社区经费保障标准。同时,按照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增长速度逐步加大社区各项经费保障力度,解决社区以及社区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促使社区更好为人民群众服务,为曾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朱红艳代表,我们认为:您提出的建议是合理的,既实事求是,又切中要害,我们表示衷心感谢!同时,还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财政事业,并欢迎您继续对财政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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