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一是按规定参保并履行缴费义务。二是年满60周岁、缴费达到15年。但制度实施时参保、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人员,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三是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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