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结婚登记问答
  • 发布时间:2023-04-19 15:12
  • 信息来源:曾都区民政局
  • 审核人:谢沛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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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准备办理结婚的双方都是随州市外湖北省内户籍,但双方长期在随州市工作生活,是否可以在曾都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

答:可以。双方需带户口本、身份证的原件及随州市居住证在随州市任一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登记

问:双方在提交离婚申请后,能否早于或晚于办理期限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能否一人去办理?

答:不行,在提交离婚申请后,需按照回执单上的办理期限登记办理,无法提前办理晚于办理期则离婚申请失效需重新提交离婚申请。办理期内需双方共同到场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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