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曾都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发布日期 2022-11-11
主题词 信息来源 曾都区农业农村局
编辑 张艳艳 审核 谢沛霖
部门解读|曾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政策解读
  • 发布时间:2022-11-11 14:55
  • 审核人:谢沛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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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9日,曾都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政发〔2022〕7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对《通知》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土壤二普距今已40余年,相关数据不能全面反映当前农用地土壤质量实况,要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守住耕地红线,需要摸清耕地质量状况。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已摸清耕地数量的基础上,迫切需要开展土壤三普工作,实施耕地的全面体检,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全面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为保障粮食安全、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内容

《通知》包含普查对象与内容、普查时间安排、普查工作要求方面内容。

(一)普查对象与内容。普查对象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普查重点为土壤性状、类型、立地条件、利用状况等。

(二)普查时间安排。普查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2022年,编制印发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搜集和整理基础数据,组织宣传和培训等工作;2023—2024年,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展开普查工作,确定检测实验室和外业调查与采样机构,建立样品转运机制,将修订方案报送省三普办,完成全部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工作;2025年,整理土壤普查数据,编制区级土壤普查相关成果报告,开展土壤数据库和样品库建设,完成区级三普成果验收。

(三)普查工作要求一是成立曾都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实施中的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推进落实。要求各镇、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配合区级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二是利用媒体加强宣传,强化部门协作,提高全社会对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的认知度,为开展普查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省、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实施方案,制定全区土壤普查实施方案,报市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实施。三是落实责任,确保普查质量,要求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普查数据。根据土壤普查任务和计划安排,将普查经费纳入相应年度预算。

 三、专业名词解释

 (一)土壤普查是什么。土壤普查是对土壤形成条件、土壤类型、土壤质量、土壤利用及其潜力的调查,包括立地条件调查、土壤性状调查和土壤利用方式、强度、产能调查。

 (二)土壤普查与土地调查有何不同。

 1范围不同。土壤三普对象是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中突出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国土三调对象是我国陆地国土。

 2目的不同。土壤三普目的是查明全国土壤类型及分布,全面查清土壤资源现状和变化趋势,掌握土壤质量、土壤健康等基础数据,实现对土壤的“全面体检”。国土三调目的是全面查清某一时间节点全国土地资源数量及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利用状况基础数据。

3内容不同。土壤三普是对土壤理化和生物性状、土壤类型、土壤立地条件、土壤利用情况等的普查。国土三调是对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等的调查。

4方法不同。土壤三普是调查采集表层土壤样品,挖掘土壤剖面、采集分层土样,分析化验土壤理化性状等,是三维立体式调查。国土三调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利用类型图基础上,通过遥感影像对土地利用现状进行判读,实地调查核实变化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是二维平面式调查。

土壤三普与国土三调相互衔接,土壤三普需要用国土三调形成的土地利用现状图来编制工作底图,土壤三普成果可推动土地利用类型布局的优化,为确定特色农产品规划布局、后备耕地资源开发利用、土地治理等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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