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曾都区招商中心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发布日期 2020-11-24
主题词 招商引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曾都区招商中心
编辑 曾都区人民政府 审核 张艳艳
部门解读|《曾都区招商引资若干政策规定》政策解读
  • 发布时间:2020-11-24 14:13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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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工业强区战略及“十大示范行动”,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在我区兴办实业,推动曾都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品质随州示范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曾都区招商引资若干政策规定》。

规定共分为16条,第一条说明制定文件的原因;第二条明确项目含义和其他产业项目的条件;第三条明确鼓励准入的项目类别和标准;第四条明确投资协议签订主体和协议内容的基本原则;第五条明确项目准入的量化标准;第六条明确“一事一议”项目标准;第七条明确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内容和形式;第八条明确中介服务补贴范围和标准;第九条明确租赁厂房兴办企业补贴标准;第十条明确固定资产投入补贴的范围和标准;第十一条明确税收贡献奖励;第十二条明确金融政策;第十三明确以商招商奖励;第十四条明确本土企业增资扩规政策;第十五条明确项目包保服务;第十六条文件解释权、文件有效期及与原政策的承接关系

规定的主要政策依据是三个文件:一是《随州市招商引资若干政策暂行规定》(随政办发〔2017〕49号);二是《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7〕14号);三是《随州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二十条措施》(随发〔2018〕9号),通过各种措施促进招商引资迈上新台阶,奋力谱写“活力曾都、魅力名城”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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