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72号),经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组委会鉴定,张之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符合病残津贴申领条件,现拟对张之明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8月18日-2025年8月22日。
监督举报电话:0722-3312329
附件:2025年曾都区领取病残津贴人员公示
随州市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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