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 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7-16 10:41
  • 信息来源:曾都区农业农村局
  • 审核人:徐玥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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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农办发〔2025〕43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承担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培训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公示确定的方式遴选培育机构。  

二、申报条件  

申报机构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3年以上,具备培训相关资质。2、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二)硬件设施:具备满足培训需求的固定教学场所、实训基地及配套设施。

(三)师资与管理:1、拥有与培训内容相匹配的专兼职教师队伍。2、具备培训档案管理能力,能完整记录培训过程并建立台账。

(四)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能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三、申报材料

申报机构需提交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一)《湖北省农民教育培训机构资格申报表》(附件1)。  

(二)资质证明(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培训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三)培训场所及实训基地证明材料(照片或租赁协议等)。  

(四)信用记录证明(“信用中国”查询截图等)。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时间:2025年7月16日至7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提交方式:纸质材料一份报送至曾都区农业农村局605室(地址:曾都区沿河大道226号),联系电话:0722-3222799;17871780591。

五、遴选程序

(一)材料初审:对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  

(二)专家评审: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  

(三)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在曾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入选机构。  

  

附件:湖北省农民教育培训机构资格申报表

  

  

  

曾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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