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机关各股室: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推进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开展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在全面梳理本部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基础上,区局制定了《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免予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2.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3.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4.不予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
随州市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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