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直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鄂 发改价调〔2022〕276 号)的部署安排和《区发改局 区科经 局 区财政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落实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随曾发改发〔2022〕17号)的要求,为深入开展全区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减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科经局等部门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涉企违规收费联合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2 年9月15日至20日。
二、检查重点
重点检查按照《区发改局 区科经局 区财政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落实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随曾发改发〔2022〕17 号)的要求,开展的交通物流、水电气暖、地方财政、金融、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医药、涉农等领域的自查自纠、整改治理情况。
(一)专项整治牵头负责单位工作动员部署情况。是否制定了本行业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方案,是否成立了工作专班,是否组织对本行业相关收费主体开展自查自纠,是否深入摸排投诉举报线索及相关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纠正规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督促做好问题整改落实。是否将自查自纠情况报送区发改局、区经信局、 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相关收费单位自查自纠落实情况。是否组织对本单位开展自查自纠,通过政府网站、门户网站和收费场所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是否建立问题台账,自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是否将自查自纠情况报送专项整治牵头负责单位。
三、检查方式
本次联合检查共分为6个检查组,采取听取情况介绍、查阅资料、随机检查、现场走访或座谈等方式,开展实地督查检查。
四、组织安排
第一组 检查时间:9 月 15 日
组 长:孟兴洪 区发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检查人员:张晓宁 区发改局价格管理与成本监审股股长 胡道敬 区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股股长
彭 波 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
检查对象:区供电公司、随州中燃公司
第二组 检查时间:9月15日
组 长:毛培君 区科经局党组副书记
检查人员:朱李丹 区科经局经济运行与政策规划股股长
聂得省 区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股副股长
童建一 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
检查对象:区商务局、区医保局、区交通局
第三组 检查时间:9 月 16 日
组 长:钟先涛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检查人员:白圣思 区财政局法规税政股副股长
胡道敬 区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股股长
彭 波 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
检查对象:区住建局、区税务局、区金融服务中心
第四组 检查时间:9 月 19 日
组 长:万倍华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检查人员:周 明 区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股长
白圣思 区财政局法规税政股副股长
胡道敬 区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股股长
彭 波 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
检查对象:涉农收费单位、中介机构 2-3 家
第五组 检查时间:9月16、19日
组 长:骆安国 区卫健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检查人员:殷永华 区卫健局规划财务与信息股负责人
聂得省 区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股副股长
童建一 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
检查对象:曾都医院、卫生院2家
第六组 检查时间:9月20日
组 长:李华云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检查人员:常耀敏 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股长
聂得省 区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股副股长
童建一 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
检查对象:行业协会商会 2-3 家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督查要求。各检查组要统筹时间和人员安排, 在规定时间完成督导检查。要深入实地,认真查找问题,实事求是反映涉企专项整治的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
(二)严守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保障检查人员安全。
(三)加强信息反馈。各检查组及时收集反馈检查中发 现的重要情况,形成检查工作情况报告、问题清单于9月20 日前报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联 系人:张晓宁 区发改局价格管理与成本监审股股长,联系电话:0722-3062612;朱李丹 区科经局经济运行与政策规
划股股长,联系电话:0722-3232621; 白圣思 区财政局政 策法规股副股长,联系电话:0722-3323129;胡道敬 区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股股长,联系电话:0722-3223330。
附件: 曾都区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清单
2022 年 9 月 14 日
附件:
曾都区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
行动工作清单
一、交通物流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公路领域落实助企纾困有关降费优惠政策不 到位、继续收取己明令取消的费用或重复收费、为规避政策 规定拆分收费项目、不执行或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等问题。 查处部分企业利用承担疫情防控任务巧立名目违规收取多 种费用、随意提升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行为,严禁有 关单位以疫情防控为名向交通物流企业实行强制摊派等,切 实保障货运物流畅通高效,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价格法律法规 和相关政策,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制度,依法查处 不按公示价格标准收费、随意增加收费项目或价格欺诈等价
格违法行为。
二、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
加强供水供电供气领域红线内外接入、建设安装、更新 改造、维护维修领域等价格监管,重点整治不执行政府定价 和政府指导价、利用垄断地位转嫁应由自身承担的费用、 自 定标准自设项目收取费用,对计量装置及强制检定违规收费 等行为。重点整治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违规加价 等问题,查处以用电服务费等名义向用户重复分摊收费、未落实电价收费公示制度,清退己收取的不合理费用不彻底不及时等行为,严禁供电价格上涨超过政策规定的最大允许上浮幅度。
三、地方财经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降费减负助企纾困政策未有效落实、采取打折 扣搞变通方式侵蚀降费减负红利、相关政策红利未及时有效 惠及市场主体等问题,严禁违反收费基金立项审批权限自立 名目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提高征收标准等,确保取消、停 征、 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基金落到市场主体。督促指 导各部门单位加强财政收支预算管理,严肃查处违规下达收 入目标任务、违规以财政支出方式实施与企业缴纳税费挂钩 的返还政第、征收过头税费、集中开展逐利式乱检查乱罚款、 向市场主体强制或变相摊派等加重市场主体负担的行为,坚决禁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
四、金融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
区金融服务中心根据职能职责,按照省市方案有关要求,积极与省市相关部门做好工作对接,提供区金融领域违规收 费问题有关资料,配合相关部门重点整治商业银行末按规定披露服务价格信息、超出价格公示标准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 未提供实质性服务而收费等问题,查处利用优势地位转嫁应由银行承担的费用、贷款强制捆绑金融产品或服务、未落实国家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银行服 务收费优惠政策和措施、执行内部减免优惠政策要求不到位等行为,督促银行不折不扣落实减免服务收费、减轻企业负担等政策要求,规范服务价格管理和收费行为,进一步加强服务合作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五、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
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问题“ 回头看”,重点整治 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行政委托事项及其他行政影响力强制或 变相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 费标准,以及强制或诱导企业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考核 评比、表彰、出国考察等收费活动,强制市场主体为行业协 会商会赞助、捐赠,强制市场主体付费订购有关产品等行为, 督促行业协会商会进一步规范会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等。严肃查处中介机构超过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违规收费、向市场主体转嫁应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贵用、将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等行为。
六、医药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
围绕规范医药领域生产、流通、零售等环节价格行为和 注册报批上市等环节,加强医药领域涉企收费行为监管。严 禁有关单位利用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等巧立名目违规收取注 册评审、检验检测等费用,严格查处随意提升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行为。依法查处医疗机构对企业重复收取采购货品成本范围内费用和将自身义务转嫁给交易相对人并收取费用的行为。
七、涉农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以中介机构名义向政府相关部门直接代理申 报涉农资金项目并收费、上下级和同级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申报材料通过中介机构运转并收费、将行业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等违规行为,截留、套取、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惠农补贴等行为。严肃查处部门和中介组织以会费、捐赠等 名义向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摊派费用,在 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中违规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向村级组织转嫁应由部门承担的工作及费用等问题。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曾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