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湖北省、随州市对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的相关要求,区水利和湖泊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各镇、办事处、管委会联合开展随中灌区(曾都区段)及普外河流划界工作。现将划界成果公告如下(详见附件)。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或建议,请将书面材料送达曾都区河湖长制办公室。
送达地点:曾都区白云湖西堤118号
联系电话:0722-3820265
附件:1.曾都区人民政府随中灌区(曾都区段)及普外河流划界成果
2.曾都区人民政府随中灌区(曾都区段)及普外河流划界成果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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