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援企稳岗促就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21号)、《湖北省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实施办法》(鄂人社发〔2019〕30号)文件精神,今年我区企业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政策为: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及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
经后台大数据比对,核实企业享受政策条件,按照“免申即享”惠企经办模式,2022年曾都区第四批稳岗返还共有2家单位符合条件(见附件1),现予以公示。
温馨提示:部分用人单位银行账号信息不完善请及时完善(见附件2);稳岗返还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逾期将视作自动放弃。(线上: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点击特色服务登录湖北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完善本单位银行账户信息及经办人信息;线下:市政务服务中心I区社保登记窗口办理)
公示期限:2022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
咨询电话:0722-3327326
咨询QQ群号:42347875
曾都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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