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都区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结果公示
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法规及政策规定,为加快推进我区废弃矿山治理工作,按照《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办文〔2021〕14号)要求,现就我区境内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对公示认定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向我局申请复核,我局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答复。
公示期:2022年5月3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地址:随州市青年路196号
联系人:郑*
电话:0722-3266986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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