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农业农村部对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建设的要求,经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何店镇人民政府三方共同组成的专家验收组,严格对照项目实施方案,通过第三方审计、实地查勘、审阅账目等方式,对已实施完毕的随州晶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原木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随州市乐鲜农副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随州市庆丰食用菌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四个主体进行了验收。现对四个实施主体资金拨付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并提供证明材料。
监督电话: 0722-3220319。
附件:资金拨付明细表
曾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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