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随州市曾都区农业农村局 随州市曾都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曾都区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曾农〔2021〕8号)要求,按照服务主体自愿申请,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组织专班进行审核等程序,拟确定随州市曾都区钰山村德明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曾都区万店镇友清种植家庭农场、曾都区万店镇黄家畈村克阳家庭农场、曾都区万店镇农丰家庭农场、随州市曾都区万店镇塔湾龙腾家庭农场、随州市揭家垅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曾都区丰常优质稻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随州市金丰公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随州市金科农机专业合作社、曾都区启友农机植保农民专业合作社、随州市曾都区洛阳镇稻星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曾都区礼财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曾都区顺民种植专业合作社、随州市曾都区万店镇顺林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随州市曾都区万店镇兵鹏家庭农场、曾都区惠机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随州市曾都区新惠农业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曾都区万店镇瑞齐农业技术服务专业合作社共18家单位为曾都区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曾都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举报电话:0722-3829382
曾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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