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6整改销号公示
  • 发布时间:2020-12-21 09:05
  • 信息来源:曾都区生态环境分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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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6,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府河流域随州境内规模以上(日排放300吨以上和1000人以上集聚区)入河排污口有17个,只有1个履行了审批手续,其余的16个均未取得合法手续。

二、整改目标

府河流域随州境内规模以上(日排放300吨以上和1000人以上集聚区)入河排污口有17个,只有1个履行了审批手续,其余的16个均未取得合法手续。

三、整改措施

1.加强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综合治理。对县城以上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结合污水处理厂建设实行截污、封堵,污水统一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实行规范化建设;对乡镇入河排污口,结合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将污水引入乡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其他入河排污口,结合工业、规模畜禽养殖综合治理,限期治理或关闭。

2.倒排工期,加快入河排污口整改进度。按照省政府规定的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整改时间节点,2018年11月底前,成立专班,挂图作战,强化督办,倒排工期,加班加点,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对未按期完成任务,被中央、省环保督察查处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3.加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和监督管理。按照省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要求,规范一口一档档案,设立入河排污口标志牌,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

4.加大力度摸排遗漏的排污口。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地保护区以及因概念不清楚或摸排遗漏的规模以下的入河排污口,要再次迅速组织力量重新摸排,迅速登记上报。

四、整改完成情况

1.曾都区规模(日排放污水300吨或年排放污水10万吨)以上的排污口5个(城北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万店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何店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洛阳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府河污水处理厂排污口)。5个排污口于2018年11月前已全部完成环评、审批等手续。

2.完成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完善了一口一档档案,并按要求设立入河排污口标志牌。

根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目标要求,该项目完成整改目标,符合整改要求。

本公示自本日起生效,七天内若发现不属实内容请举报,举报电话:0722—3321457。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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