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8整改销号公示
  • 发布时间:2020-12-21 08:53
  • 信息来源:曾都区生态环境分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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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8,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与2013年相比,2015年长江湖北境内32条支流83个可比断面中,Ⅲ类及以上的断面比例下降3.6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2.4个百分点,呈现“好水变少、差水增多”的趋势。

二、整改目标

到2020年,全区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100%。

三、整改措施

1.提升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以府河流域的保护与治理为重点,完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强化工业点源污染治理等,确保全部断面2020年前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

2.全面整治黑臭水体。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2017年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

3.实施流域水环境分区管控。重点推进实施府河、澴河流域区域水环境分区管控。重点开展水污染风险防控,强化水环境应急管理。在府河流域重点开展Ⅴ类及以下水体治理。

四、整改完成情况

1.积极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开展“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对水源地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和治理,高标准完成规范化建设。二是依法拆除关闭涢水两岸500米范围内的养殖场12家及南郊片影响国控断面水质的8家养殖场,确保涢水大桥国控断面水质达标。三是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数,全面排查府河流域曾都段涵口、渠道排污口,建立完善“一口一档”信息156个,完成5个规模以上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封堵生活污水排污口5个。

2.2018年以来,区政府整合资金3000万元用于关闭拆除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对禁养区内90家养殖场进行了关闭拆除(去功能);为确保涢水河国控断面水质达标,对涢水河支流(窑石沟、高桥河、凉井溪)300米内的8家养殖场进行了关闭拆除(去功能)。支持规模养殖场进行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和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和种植业粪污利用设施项目等,截止2020年底,全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率达到100%。

3.我区先后投资3000余万元,并制定四条臭水体的《“一水一策”整治工作方案》,对4条黑臭水体进行整治,现全区明珠渠、合溪河、看守所渠、两水北渠等四条黑臭水体全部治理完毕,落实了河长制职责,确保黑臭实体达到长治久清效果。

4.2018年以来,国控涢水大桥断面水质均值达标,我区府河流域无Ⅴ类及以下水体。

根据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目标要求,该项目完成整改目标,符合整改要求。

本公示自本日起生效,七天内若发现不属实内容请举报,举报电话:0722—3321457。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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