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将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8,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湖北省2014年和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目标没有达到国家考核要求,2016年虽完成了国家考核目标,但没有一个城市达到国家二级空气质量标准。与2013年相比,2016年主要河流水质总体稳定,但仍有31个地表水省控及以上断面水质下降,占总断面数的14.1%。主要湖库水质2014年、2015年持续下降,2016年基本保持稳定,但符合Ⅰ-Ⅲ类标准的水域比例仍呈下降趋势。
二、整改目标
到2017年底,全面完成省定考核目标,其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87微克/立方米以内,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55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年均值达到72.1%。到2020年,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50微克/立方米以内,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3%以上。到2020年,全区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100%。
三、整改措施
1.继续实施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力度,深化面源污染治理和移动源污染防治。
2.继续实施全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升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以府河流域的保护与治理为重点,完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强化工业点源污染治理等,确保全部断面2020年前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
3.按照《随州市重点监测断面水质考核办法》和《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7年度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考核目标的通知》要求,对重点监测断面年度水质达标率为不合格的地方实行“一票否决”。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城北污水处理厂及曾都区四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顺利通过环保验收并取得竣工备案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均进入商业运行阶段,出水全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城北污水处理厂现期污水处理能力为2万吨/日,先期18.7公里污水管网已建设完成,后期7.5公里8条污水管网正在有序推进;四个乡镇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污水3400吨,现处理量为2780吨/日,负荷率达到了87%,建成污水管网107.118公里,入户管网完成96%。
2.2018年以来,区政府整合资金3000万元用于关闭拆除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对禁养区内90家养殖场进行了关闭拆除(去功能);为确保涢水河国控断面水质达标,对涢水河支流(窑石沟、高桥河、凉井溪)300米内的8家养殖场进行了关闭拆除(去功能)。支持规模养殖场进行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和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和种植业粪污利用设施项目等,截止2020年底,全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率达到100%。
3.积极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开展“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对水源地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和治理,高标准完成规范化建设。二是依法拆除关闭涢水两岸500米范围内的养殖场12家及南郊片影响国控断面水质的8家养殖场,确保涢水大桥国控断面水质达标。三是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数,全面排查府河流域曾都段涵口、渠道排污口,建立完善“一口一档”信息156个,完成5个规模以上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封堵生活污水排污口5个。
4.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减排,完成辖区125家燃煤燃薪锅炉煤改气煤改电工作,淘汰改造燃煤锅炉214台,督促31座加油站全部安装油气回收装置。二是强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督促41家规模化企业完成VOCs治理设施深度治理并投入运行,完成辖区31家重点企业视频监控安装,实现实时监控。三是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立“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完成全区50家散乱污企业排查和治理工作。四是狠抓秸秆禁烧工作,成立秸秆禁烧专班,实行区、镇、乡、村四级联动,每年出动监察执法人员百余人次,结合无人机勘察,通过人防+技防,有力控制辖区秸秆焚烧乱象,辖区内未出现因秸秆焚烧工作不力而被通报批评现象。
5.截止2020年11月30日,全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33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达到5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7%。2020年,全区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100%,涢水大桥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7处“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根据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目标要求,该项目完成整改目标,符合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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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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