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整改销号公示
  • 发布时间:2020-11-16 18:36
  • 信息来源:曾都区生态环境分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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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湖北省现有1021家重化工及造纸企业,其中105家分布在长江、汉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环境风险突出,一些部门和地方监管仍不到位。湖北省2016年、2017年多次印发通知,要求沿江1公里重化工及造纸在建项目,应开展再论证,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建设,但由于未明确具体程序,一些地方未予执行。

二、整改目标

严格项目环境准入,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机制,强化项目监管,确保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得到有效管控,现有造纸行业企业实现达标排放。

三、整改措施

严控项目审批。对不符合环保要求和产业规划布局的重化工及造纸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四、整改完成情况

1.严格执行“三线一单”制度,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对不符合标准和条件、过剩产能项目,一律停止审批建设。2019年、2020年,未审批过一个不符合环保要求和产业规划布局的重化工及造纸项目。

2.曾都区府澴河流域沿岸15公里范围内无重化工及造纸行业的园区及企业;无新批、新建不合规定项目。

根据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目标要求,该项目完成整改目标,符合整改要求。

本公示自本日起生效,七天内若发现不属实内容请举报,举报电话:0722—3321457。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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