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29整改销号公示
  • 发布时间:2020-11-16 18:34
  • 信息来源:曾都区生态环境分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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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29,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要切实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整治要求,推动磷化工行业转型升级。

二、整改目标

严格项目环境准入,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机制,强化项目监管,有效管控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现有造纸行业企业实现达标排放。

三、整改措施

1.严控项目审批。对不符合环保要求和产业规划布局的重化工及造纸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2.强化现有府澴河流域15公里范围内造纸行业的环境监管,对环境违法行为从严查处,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3.组织对全区所有化工企业进行详细调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防止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高污染、高危化工企业落户。

四、整改完成情况

1.严格执行“三线一单”制度,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对不符合标准和条件、过剩产能项目,一律停止审批建设。2019年、2020年,未审批过一个不符合环保要求和产业规划布局的重化工及造纸项目。

2.曾都区府澴河流域沿岸15公里范围内无重化工及造纸行业的园区及企业;无新批、新建不合规定项目。

3.严格重化工及造纸行业准入,经对全区规上企业摸底,我区规上化工企业共10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无高污染、高危化工企业落户。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目标要求,该项目完成整改目标,符合整改要求。

本公示自本日起生效,七天内若发现不属实内容请举报,举报电话:0722—3321457。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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